重新回到餐桌前。
格蕾还举起酒杯,聊起了葡萄酒,又从葡萄酒聊起了现代诗歌。
她还跑去房间取了一个笔记本。
说是里面记录着她上大学还有和闺蜜聚会时的作品。
胡浩南听了,当时觉得有些纳闷,电视里不是说,米国大学不是快乐教育嘛,那聚会不应该是音乐啤酒嗨起来,怎么还写起现代诗来了。
简单聊两句,才知道,快乐是属于大众的,诗歌是属于格蕾和她的那个阶层的小众的一个群体的爱好,她们定期会举行读书、诗歌、音乐、插花、慈善等等类型的聚会。
格蕾显然更喜欢诗歌,因为她聊着聊着,又举起了笔记本,炫耀起她的得意之作。
胡浩南听格蕾念了几。
有的赞美爱情,有的感怀伤春,有的呼唤环保……
胡浩南觉得,格蕾怎么说呢,借用一句诗来说,那就是姑娘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但格蕾看起来依然很有兴致,还问胡浩南上学的时候有没有写过现代诗。
胡浩南很肯定的回道“没有。”
那时净顾着看球、打球了,谁还有时间研究诗歌?
“那太可惜了,要不这样,咱们来以葡萄酒为题,写诗吧?”
胡浩南看着格蕾,若不是对方真诚的眼神,胡浩南真的以为格蕾是在故意难为他了。
这就像他拿着一个篮球,说来,咱俩比比罚篮怎么样?
格蕾却是摇晃着红酒杯,略一沉思,念了出来
“我把爱
和思念
装进一个木桶。
把它窖藏在心中。
那么深
那么远
……
我相信
终有日
可以将它启封。
那么浓
那么红
……”
“怎么样?怎么样?”
念完的格蕾很是高兴,连连问道。
胡浩南很想说,不怎么样。
这不就是把一句完整的话分成若干段,然后有感情的诵读出来吗?
心里这么想,但嘴上却是不能这么说。
胡浩南连连称赞“好球,好……”
“抱歉,好诗好诗!”
格蕾捂嘴一笑,朝他举起酒杯,“我的诗读完了,那该你了。”
胡浩南哈哈一笑道“论打球,我还行,写诗就算了,我认罚,喝酒。”
说着胡浩南举杯邀明月,一饮而尽。
格蕾并不满意。
“不行不行,你一定得写一,我和朋友们聚会的时候每个人都要写的,谁也不许耍赖……”
胡浩南一边推脱,一边在头脑中思索了下,看看能否从这干枯的文学细胞中挖掘出一点东西。
这姑娘也真是的,非逼着我做个文抄公。
胡浩南苦苦思索,但书到用时方恨少,就他那浅薄的文学知识,总不能背一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吧?
胡浩南想着,不自觉的点了一支烟,好一会儿才说道
“格蕾,这葡萄酒我怕是写不出来了,喝酒太少,没有你那么深的体会。”
格蕾面露失望,“那算了,即兴写诗的确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