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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一直喜欢你(第2页)

天鹅们既不靠近也不相信,继续在原地画圈儿地游着,直到海鸥把袋子啃得底朝天,才死心离去。

有只海鸥差点连塑料袋都要一齐叼走,还好被孟谨洲眼疾手快地夺了下来。他收拾了垃圾,瘫在草坪上叹气:“没想到它们这麽猖獗,我手指头都差点被啄掉一层皮,拦也拦不住,根本不怕人。”

“你以前没喂过鸽子吗?”林钟也跟着倒下身,把围巾解了下来,胡乱几折堆到脑袋下方,“在露天餐厅吃饭,都会有鸽子不请自来。”

“我还以为公园里的会文明点。”孟谨洲有样学样,把松软的围巾垫在脑袋下面当枕头,“这样一看,幸好上地铁前花掉出来了,不然在这种鸡飞狗跳的场景下,我都怕开不了口。一点也不唯美。”

“现在美了吗?”林钟眨眨眼,看着他。

“美了。”孟谨洲说。

他心有馀悸地翻看那束玫瑰,总觉得被海鸥叼走了几个花瓣,语气颇为伤心道:“这还是我第一次收到男朋友的花呢。”

林钟侧过身来,打量那束花道:“几个月前,我才给你送过。”

“你是不是搞错了刚才那句话的重点,”孟谨洲说,“照你这麽算,我小时候每年生日也能收到亲戚送的花呢。”

“好吧。你想不想听听我原本要跟你说什麽?”林钟说。

“我以为你不打算说了呢。害羞劲儿过去了?”孟谨洲支起脑袋,太阳照在他上方显得每根发丝都在发光。

“我忽然又不想说了。”林钟又被调侃一回,轻哼一声,负气别过脸。

“我错了,你说吧,我想听。”孟谨洲诚恳多了,细细地用眼神描摹林钟的侧脸,眼里盛满了他的倒影。

林钟避开灼热的目光,屈腿坐起身,看着不远处的湖面道:“其实我也是第一次表白,怕表现不好,在网上搜了整晚的好词好句。”

孟谨洲也坐起来,认真严肃,下巴紧紧地崩出一条线。他一言不发,静静听林钟讲:“我写论文还行,抒情作文是真的不擅长,所以在网上找了别人写的表白帖,想借鉴一下,好让你感动。可我看了十几篇帖子,几十封情书,四字的成语记了一堆,临落笔时忽然又不想抄了。最後就把电脑关了,想了很久。”

“我十二岁的时候参加过一个生日聚会,是我妈好朋友的儿子十八岁成人礼。地点在一个很豪华的宴会厅,他那天一身正装,站在台前发言,给来宾敬酒,举手投足都像个大人……你是不是觉得我偏题了?没办法,我高中时写作文也经常偏题。”

孟谨洲摇摇头,林钟继续说:“我以为自己会很感慨,或者羡慕,但完全没有。我当时想的是,18岁,好老啊,儿童节都不能过了。我就一点也不想长大。可越长大我越明白,当年那个想法是多幼稚,就比如现在,我遇到了24岁的你,觉得长大也很好。”

心脏剧烈地收放,孟谨洲觉得心跳声都快压抑不住了,震耳的响。

可林钟还没说完,额前的碎发被风扬起,又轻轻落下:“也不止是现在,28岁,38岁……我都会一直喜欢你。”

掌心被孟谨洲捉住,世界都安静下来,他们旁若无人地接吻。

林钟这回看清了,他就在孟谨洲眼里,轮廓清晰,满满当当占据着全部的位置。

计划总是一变再变,先是电影院,再是地铁站,没有一步是按照想象中来的,回头细捋甚至还有点滑稽。可这也很林钟,他不是怯懦的人,喜欢就是喜欢,该勇敢的时候不会退缩。

草地上发出沙沙的声响,有小孩子向这边跑来,用稚嫩的嗓音呼唤天鹅群。

他们稍稍分开,意犹未尽地又亲了一下才躺回原来的位置。

孟谨洲假装闭目养神,等小孩跑远了再睁开眼看天,大片的云都拨开了,一轮骄阳明晃晃地挂在当中。

他面上云淡风轻的,角色切换的也很快,其实捧住林钟脸的时候紧张得要死。手心也一直冒汗,牵林钟的手前在裤腿上磨蹭了几下才敢握上去。

林钟比他矮一点,手也比他小。手臂没有嚣张跋扈的肌肉群,手掌软软的,温温热热的。

想起先前踌躇犹豫,为这段感情徘徊且失眠难安的日子,由这一刻皆化为了尘埃落定的甜。

他们不知这样呆了多久,林钟率先被晒得吃不消,坐起来。

孟谨洲紧跟着直起身,灰色的大衣彻底被草地的露水洇湿,染成深灰色。他毫不介意地拍了拍,拎起围巾甩了几下,顺手去摘林钟肩膀上的杂草。

林钟低头拔着自己围巾上的枯叶,任由孟谨洲摆弄。擡头一看,见大衣前後深浅不一,扳过孟谨洲的肩膀去看後背,沾湿的地方还不少,登时心疼钱的毛病又犯了,也不顾此刻是什麽氛围,蹙起眉道:“後背都沾湿了,还有不少杂屑。这件大衣能不能水洗?”

孟谨洲看着皱成一团的脸,忍不住肆意地笑了:“我在帮你摘花摘草,你就关心这个?我该不是就是这样喜欢上你的吧。”

“哪样?”林钟洗耳恭听。

回答却不怎麽美丽:“没见过抠门还抠得这麽可爱的。”

林钟没什麽力度地瞪他一眼:“这是种高尚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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