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雉也爱秦二,是她出卖了刘邦,才让沛县天团败给大秦”。
这个世界不会这么癫吧?
不对,不能自己吓自己。
后世人对这个情节的无语已经说明不属实了。
………
吕雉也吓了一跳。
她虽然对刘邦早就绝了怀春之意,但总不至于爱上一名女子。
哪怕那是圣皇秦二!
刘邦却是有些迟疑。
这……娥姁能当上九卿,该不会……
【秦历18年初,吕雉从沛县一路辗转来到汉中郡,此行的目的只有一个。】
【那就是入蜀和邦子哥离婚。】
吕雉捏紧了自己的手。
这、这……
【因为秦二发布诏令,女子亦可和男子一样参加科举当官,但父母、配偶、子女中不能有人犯过罪。】
【由于这个时代婚姻不能自主,夫或妻犯罪,离婚后都可以酌情宽限。】
【反贼刘邦,成了吕雉科举路上的绊脚石。】
吕雉松了口气。
却见刘邦满脸惊愕地看着自己。
“娥姁,你竟会为入仕同我离婚?”
考虑到刘邦以后将会封王,吕雉露出沉痛的神情:
“你陷在巴蜀,家中老小该谁来照顾?”
她去当女官,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刘邦竟无言以对。
………
科举一词依旧没有引起秦人的注意。
都只当秦二为官试改了名字,并允许女子参加考试。
秦二重用女官一事天幕早就透露,一个多月过去了,不会再有人为此感到惊奇。
倒是“父母、配偶、子女中不能有人犯过罪”更引人注意。
这与“直系五代不得入仕”极为相似。
看似更为宽容,但秦人很快就想起这时候大秦尚未废除株连罪。
【其实为照顾良善一方,秦二还改了秦法。即夫妻有一方瞒着对方犯罪,另一方可以写休书休弃对方,不需要协商再离婚。】
【所以雉姐其实没必要去巴蜀?】
【是因为吕雉不能算是被瞒着的吧?赤帝子的谣言不就有她一份来着?】
【不是。秦二规定因胡亥暴政反秦不算犯罪,邦子哥的反贼身份是因为他拒不投降,这就不关雉姐的事。】
【噢。】
【吕雉专门前往巴蜀,为的是展现自己的能力。】
【如果她能说服刘邦降秦,那她就能以“大功绩”越过乡试县试郡试,直接参加国试。】
【就算不成功,刘邦看在一双儿女的份上也不可能杀她或扣押她,她再回去写休书也行。】
【她的想法得到秦二的赞许,令专人护送她前往巴蜀。】
【雉姐大气!】
这就不好解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