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再说废话吗?倘若你没难处,你敢进我们酒楼用饭?」霜儿捏了捏拳头,「除非,你是真的想吃霸王餐!」
「我绝对没有!」
男子赶紧解释道:「我是在来京城的路上,被人给偷了包袱啊!本来我是打算去找熟人拿点银钱的,哪知你们酒楼的人不让!」
三十几两银子啊!那可是他们家一大半的积蓄!想想连心都在滴血!
宋清茹沉默了几瞬,「那你的熟人是谁?我派人去取。」
她不在乎那点银钱,但她在乎外面那些看客的想法。
毕竟宋家酒楼,已经很久没有碰到过这种事了。
若是不处理,那麽後面想效仿此举的人,就将接踵而至。
「是林慕之!你们应该都认识吧?就是咱们安国昨年的探花郎呀!」
林慕之?
「你还认识探花郎呢!什麽关系啊?」霜儿惊诧道。
「我跟他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我此次来京城,就是来投奔他的。」男子还有点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宋清茹指尖点了点裤腿,道:「那霜儿,你派人去林府,把这位……」
「我叫钱莱!钱!莱!」
钱……来?
宋清茹眼皮子跳了跳,「那霜儿你就派人去林府,把钱公子的事告诉给林府管家。」
「晓得了夫人,奴婢这就去。」
「等等。」
霜儿脚一顿,「怎麽了夫人?」
宋清茹想了想,道:「酒楼的事还是不要跟管家说了,就只看看,林慕之是否知道钱公子这个人即可。」
话落,连钱莱都摸不着头脑,他疑惑道:「那你不说,怎麽让林慕之掏钱?」
「只要他认识你,这顿朝食便我请了。」
当真?
钱莱瞪大眼,「原来林慕之的名头这麽好使?早知道我方才就说了!」
「那你方才怎麽宁愿被人质问,被人嘲笑,都没有提及过?」
钱莱一愣,而後别过脸去,小声嘟囔道:「因为我仔细想了想,我觉得我这个举动,会给他丢人,就想着偷偷去找他。」
当时他也是没办法,他饿着肚子,全靠那双腿赶了几十里的路。
到了京城之後,他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就只好先进酒楼饱餐一顿。
而且在来到宋家酒楼之前,他还去了别家。
但那些人看他穿得衣衫褴褛的,都不肯让他进去。
就只有宋家酒楼这一家愿意接待他了。
想到这儿,钱莱抱歉道:「真是对不起啊,其实我刚进酒楼的时候,堂倌还问过我,是否要去用馒头清粥,但我当时赶了太久的路,饿得头晕眼花的,就只想吃顿好吃的,给你们造成了麻烦,真是抱歉。」
霜儿低头看了眼他脚下的鞋,「那你脚下的鞋怎麽没被磨破啊?看起来一点都不像赶了很久的路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