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清月陷入思索,轻声喃喃,“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
那就别怪她了。
晚上吃饭时,叶向红提到明天早上给叶清月办转学,下午去工厂辞职。
叶清月笑着应下。
一旁的叶梅则有些心不在焉,她还想着今晚见了盛知雾,该怎么说。
半夜,叶梅换上男装,化身叶剑,偷摸溜出门,到她与丁春租的那间小屋里等着。
昨天把吴振华送进派出所后,叶梅就遇上了丁春,跟她说了自家要搬去京城的事,以后不能跟丁春一起搞黑市。
丁春虽然机灵,但身体弱势,没了叶梅,就算有货源,也只是个肉包子。
她咬咬牙道:“梅子姐,我这些日子跟着清月姐和你混,攒了一些钱,娘的身体也好起来了,家里不用我操心,我……能跟你一起去京城做生意吗?”
丁春年纪还小,但生活让她早早成熟,陪着叶梅混黑市的这段时间,也增长了不少见识。
她已经知道,如果一直待在这个小县城,就凭她和她娘,也只是混口饭吃罢了,过不了好日子。
想要过好日子,就得冒险,去拼一把!
京城……大城市。
直觉告诉丁春,这绝对是个好机会,如果错过,她以后或许会一直活在后悔中。
“你跟我一起去京城?”
叶梅与丁春合作的这段时间,也是看着丁春成长的。
这个与自己一样出身贫寒的小姑娘,虽然不像她或小妹那样有一技之长,但胜在肯吃苦,做事实在。
如今丁春已经能在很多事上帮到她,为她分忧了。
她到京城做生意,虽然有大舅舅和盛知雾帮忙,但他们终究有自己的生意,不可能一心一意辅助她。
叶梅觉得,她需要一个像丁春这样的自己人,帮她做事。
“行,那你回去跟你娘商量好,我这几天都在江城,等你消息,要是你也去京城,我帮你找地方安顿,不过钱你得自己出。”
叶梅已经把丁春看成自己人,但有些事不可能都帮丁春包揽,这样只会坏了两人关系。
得到叶梅同意,丁春高高兴兴地离开,表示她明天就去找叶梅。
想着丁春的事,叶梅忽听门外有脚步声,那轻重节奏很熟悉,她起身就拉开了门。
门外,正要敲门的盛知雾手抬到一半,有些尴尬地放下:“不是在信上说好,我来了敲两长一短你再开门吗?”
叶梅这样显得他很憨。
地主家的傻儿子】
叶梅看盛知雾尴尬的模样,站在原地想了想。
“啪!”
她关上了门,“你敲吧。”
正要进门的盛知雾:“……”
还好他闪得快,不然这挺拔的鼻梁,就要惨遭大门毒手了。
“开都开了……倒也不必再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