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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收服鱼人部落(第3页)

随后,诺克一个箭步上前,

将割断绳子起身想要施法的蓝皮鱼人一脚踹翻,

然后一脚踩在它的背鳍上,将它压住。

诺克这才弯腰将昏迷的小鱼人提在手里,

掏出自己的匕抵在小鱼人的心口,

转身对回到门口的鱼人领大声喊道

“不许动,否则我就杀了它!”

鱼人领虽然听不懂诺克的话,

可却能看明白诺克的动作。

它紧张地“咕啦、咕啦”地说了一堆,

看到诺克听不懂它的话,

它还焦急的想要冲上前,

却被诺克在小鱼人身上用一个剖腹的动作给吓到不敢动了。

其实,诺克是想用抹脖子的动作来吓唬对方的。

可惜,鱼人族虽然是类人族,

但外表看起来就是一条长了四肢的鱼而已。

它们的身体和外表和鱼没什么两样,

就是多了四个短小的四肢,让它们可以行走和使用工具。

加上它们独特的种族智慧,

它们也就被称为了类人族。

类人族与亚人族不同。

亚人族是掌握了人类语言或者高等语言的智慧生命,

有自己的文化和社会体制。

只不过外表和人类不一样而已。

类人族却是一种从物种向新种族进化,

开始繁衍文明和智慧的生命体,

但它们处于进化阶段,

没有形成真正的文明和种族智慧。

依靠本能来生活多于智慧,

这种差别,让它们距离成为智慧生命还有很长远的进化过程。

因此,这类生命被称为类人族。

就比如地精和哥布林这两个种族。

地精拥有高等的智慧,哪怕它们很贪婪,对金钱很痴迷。

但它们高的地精工艺,让所有智慧种族都认可它们的手艺和地位。

因此,地精属于亚人族的智慧生命。

哥布林虽然懂得劫掠,但它们依旧摆脱不了混乱的天性。

它们聚居在巢穴里,茹毛饮血。

抢劫也不过是生存本能的需求而已,

没有明确的目的,哪怕它们的族群比地精大,

但却也只是被称为类人族的野兽而已。

而对于类人族,各种都是放任自流。

只要不招惹到各族,各族不会故意屠杀它们。

但一旦它们招惹到某个智慧种族,

那么,那个智慧种族就算灭杀了类人族族群,

也不会受到指责。

除非,那些类人族背后有智慧种族撑腰和庇护。

这点,并不奇怪。

类人族也是有智慧的,虽然不高,但趋吉避凶的本能还是有的。

如果生活在智慧种族附近,模仿和效仿智慧生命,

然后“抱大腿”、“当小弟”也不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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