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彼此唯一的同伴,永远都不能走散。
永远。
普通人的永远,只有短短一世而已,我和邻居小姐的永远,才是真正的生生世世。
当然,要慢慢来。
我的身体年龄尚小,孤儿的身份会带来许多不便,所以暂时杀不了时新立和齐雅。所幸他们对我很是纵容,并不限制我自由,大部分时候装装乖就能应付过去。
因此,我有了大把时间去跟踪星玓。
我对她的了解不再局限于小小的一间公寓。
原来,她小时候的名字叫宋星弟,她父母在我重生的两个月後自杀身亡,她的爷爷奶奶对她并不好,她唯一可以依赖的人只有小叔。
爷爷奶奶动不动就会把她赶出家门,她总是不哭也不闹,安静地抱着书包蹲在门口,似在思考,似在发呆,等到小叔回来後,再靠进他怀里,流下大颗大颗眼泪。
每当有风吹起她的裙摆,都能看到她膝盖上布满大大小小的青紫,有掐出来的,有跪出来的,有踢出来的。她低下头,认真地整理好裙摆,仿佛什麽也没发生过。
任谁看来,她都只是个受尽欺负的软弱可怜虫。
只有我知道,平静无澜的外表下,正有一只暴戾的妖鬼在等待破壳而出。
果然,十二岁那年的某个夜晚,我亲眼看见星玓将一个少年推入了河中。
少年在河中拼死挣扎,溅起无数水花。
少女注视着这一切,缓缓勾起了嘴角。
我躲在一棵树後,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
河流,草木,路灯,世间万物都隐了形,眼前只剩下她绚烂诡谲的微笑。
神鬼在她面前皆逊了色。
那般耀眼的她,会在不久的将来刺穿我的心脏,捅烂我的脸。
心脏狂跳不止。
迫切地想要冲出去见她。
哪怕被她厌恶地瞪上一眼,也能令我兴奋垂泪。
可是不行。
现在她还没有重生回来,如果贸然改变她的人生走向,邻居小姐会惊慌的。
我要像个绅士一样,慢慢地,耐心地,等待她。
就那麽,等了一年又一年。
看着她一天天长高,长大,从少女变成姑娘。
只要想到终有一天会与重生後的她相见,我度过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充满动力。
闲暇时,我会凭借前两世的经验靠股票丶房産丶投资之类的赚点钱,时新立和齐雅非常高兴,欣慰于我小小年纪就可以自给自足补贴家用,逢人就夸自家儿子有多麽懂事优秀。
有什麽好高兴的呢?
他们迟早是要变成尸体的。
不过这一世我没有放火,而是选择了烧炭,让两人毫无痛苦地死在了睡梦中。
感知到心跳後的我,似乎变得有点心软了。
而这都是邻居小姐的功劳。
我将自己赚的钱全部存在了同一张卡上,留着以後给她买衣服,买房子。
她会不会开心的给我一个拥抱?
她在放学路上遭到了几个小混混的言语调戏,我悄无声息地挨个绑了他们,先是拔了他们的舌头,然後命令他们把自己的舌头嚼碎吞进肚子里。
她暑假去饭店做兼职,却被老板克扣了工资,我定时定量地给老板一家四口下慢性毒药,当几年後他们察觉出身体不适,早已病入膏肓,全家合葬。
她为路边的乞丐停下脚步,掏出自己身上所有的零钱,笑容和煦地递给对方。
真不公平啊。
这一世她都还没有冲我笑过。
于是,尽管那个乞丐并没有冒犯过她,我还是用力砸烂了他的脑袋。
这些人的死亡微不足道,影响不了星玓的人生轨迹,所以随便杀也没关系。
我并没有完全隐藏起自己的行踪,以路人的身份悄然伴她左右,与她坐同一辆公车,逛同一家超市,走同一条夜路。
每当她无意间与我目光相交,我都在心底疯狂祈求着——
快认出我。
快用仇恨的眼神瞪视我。
快挥起手中的匕首刺向我。
快过来与我重逢吧,邻居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