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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8章 携美再归队(第1页)

陈思齐和小金的态度,让老陈头一下子警醒过来,有点慌了神“姑娘,你真走啊?去哪里啊?姑娘,算爸求你,行不行,能不能让你爸妈少丢点人啊?”

“阿爸,我也求求你了,给我留条活路行不行?你看我被他打的浑身是伤,怎么忍心还让我回去凑合着过,你们的面子难道比你姑娘的命都重要吗?阿爸。”

直到这时,曹亦凡脸上的表情开始不自然起来,确实是因为一时的冲动动手打了陈思齐的,而且下手还那么重,不可能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到金泽株身上,一时间又不知道该怎么反驳才有效,怔怔的看着陈思齐和金泽株不紧不慢的往外而去,曹亦凡恨不得冲上去把小金子摁倒在地,甚至直接掐死他的心都有。

但是,这些也只不过就是他心里的想法,那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他打不过金泽株,也没有金泽株与生俱来的那股狠劲

于是,他咬着后槽牙,愤愤的说道“姓金的,金泽株,你他妈的给我等着,我迟早会弄死你!!!”

曹亦凡说的真不是一时间的气话。

生在眼前的这一幕,可是夺妻之恨啊。

自此,曹亦凡和金泽株之间的梁子算是彻底结下来。

只是,金泽株根本就没在乎。

因为,眼下,没有什么事能比把陈思齐抢回来让他更高兴的了,哪怕他现在只是一个遭人唾弃的男小三,那也无所谓。

从走出饭店门开始,金泽株和陈思齐两个人的手一直攥在了一起,再也没松开,一起出门,一起打车,一起上车,哪怕回王墨电话的时候,手都没撒开过。

金泽株不敢撒手,他担心如果一撒手,思齐又会消失不见。

他也舍不得再撒手,三年了,三年里只有在梦里才拽过这只手。

他要把这三年里失去的,一次性全要回来。

就这么十指相扣的紧紧的握着,回完王墨电话,他带着思齐直接赶了过来。

当时,除了新婚燕尔的卢洪外,能到的兄弟全都到齐了。

大家一看,只是异口同声的感叹了一句“卧槽。”

就没有太多的惊讶了。

对于金泽株带回陈思齐,也许从昨天出现在卢洪婚礼的时候。哥几个就已经有这样的心理准备了。

把最喜欢人抢回来,这才是他们熟悉的朝鲜佬金泽株!!!

见到人到齐了,王墨就把和老三、常遇春见面的事说了一遍。

陈思齐从走出校园,上班第一天起就和金泽株腻歪到一起了,她很懂事的自己找地方吃东西去了。

听完王墨叙述,金泽株显得有些不以为然,大咧咧的往那一坐“操?谁?常遇春啊,既然这么装逼,跟他干就是了。丁小鬼当时不比他装的更厉害吗?不也被你们打服了吗?现在,我出来了,干他肯定问题不大。”

“高丽棒子,怎么在里面三年你白待了啊?你他妈的一丁半点长进都没有,我们不是怕他,是必须重视他,知不知道?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一不高兴拔刀就干呢?常遇春死了小舅子隐忍了大半年没动手,你以为他是怕我们吗?啊?真要是明刀明枪、明火执仗的干,我们谁都不怕。怕就怕常遇春在背后玩阴的。”

金泽株也觉得郭斌说的有道理,索性不再吭声了“行,行行,斌子,你武诸葛,足智多谋,你们研究吧,我就等着干,你们什么时候说干,什么时候吱声。”

“郭斌说的对,从今天开始,我们都加点小心,尽量减少单独外出,进出家门的时候,都记得左右看看,千万别像卢洪那样被人打了闷棍,眼下,我们以不变应万变吧,先看看常遇春有些什么动作,我们再做反应吧。。。。。。”

接下来的几天,杭城江湖乱套了,先是王墨这边和常遇春约上架,虽说具体什么时候爆,暂时还不知道;但是,暴风雨来临之前的那一刻,往往都是最可怕的。

另一边,被郭斌和王墨闷棍打折了腿的吴老二,也开始对往日里有过节的人展开了报复行动。

吴老二坚决认为砸断他腿的肯定是跟他有过节的人,根本没想到过是跟着姜老大而吃的瓜。

姜氏兄弟以及他们手底下的乡村黄巾军,则成为吴老二报复人手当中绝对的主力,一来二去的,愣是在市区打出了一点名气来了。同样,折了腿的吴老二也阴差阳错的成为不少小混子混眼里的新生代大哥。

其实,细想一下,不能说没有道理。吴老二和姜老大的这一组合,一个有钱,一个有拳,联袂在市区干了几场狠将,得以迅的脱颖而出。

只是,姜老大自始至终也没忘记他闯来市区的初衷,且已经和吴老二达成了共识,那就是现在我先帮你报仇,等解决完事之后,你吴老二也要帮我收拾王墨团伙。

至于吴老二要去收拾王墨他们有多么不自量力,先不去探讨,单从报复这件事上来看,很难在短时间之内做了结的。

因为,仇恨这个东西就像滚雪球,只会越滚越大,到最后会大到什么地步?

自然是大到你推不动的地步。

吴老二所选定的被报复的众多人中,不可能所有人都会选择息事宁人的,因为他们太冤了,根本没去打过吴老二,而是吴老二的假想敌。

只是,很多人忌惮于姜氏三兄弟等人异常突出的战斗力,望而生畏了,不敢还手了,大多数人都选择了沉默。

但也有人不甘心。

这些人遇到恶狗的时候,能做的办法只有两个要么丢给恶狗一块骨头,慢慢的收买它;要么从别的地方找来一条藏獒,直接咬死它。

在这个日渐浮躁的社会里,类似放长线收买人心那么有耐心的事,已经很少有人去做,因为那太耗费心神了。很多人都觉得你收买一条恶狗用到的骨头,绝对不比喂一条藏獒的肉来的便宜。

既然成本差不多,为什么非要耗那个时间呢?

为什么非得是要收买这条恶狗,而不直接叫来一头藏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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