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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第9页)

沉昭宥刚拿起她的黑色皮包,唯一一个带有logo的限定款爱马仕。

她扭过头,角度恰到好处的优雅,没有任何瑕疵:“雪儿,我说过,我不能让你离开。”

“不是这个。”我走到沉昭宥面前,看着我们之间的身高差距,终于有了她是个真正的alpha的实感。

我自己个子已经很高了,但她似乎跟边旭差不多高,我在她面前像是个纤细的布偶娃娃。我能清楚看到她肩颈到手臂那里迷人紧致的线条,还有手上长期打猎握-枪和玩马术时候留下的痕迹。

只要她想,她也可以很轻易的捏死我。

“我想问你,前几天我生病的时候,是你标记的我吗?”

她笑了,“很重要吗?”

我脸一红,又小声说道:“我只想告诉你,那是我这几天唯一觉得舒服的时候。”

沉昭宥意味深长的笑了一下:“你哥哥听到恐怕要哭了。”

说完,她拿出墨镜架在了鼻梁上,潇洒的离开了这里,我忍不住趴在窗前向下看,只见没一会儿,一辆水蓝色的奔驰300Z复古跑车嚣张的驶入了交通道路内。

整个公寓陷入了一阵诡异的安静中。

我赤着脚在房间里踱步,忽然,我留意到了那扇双开的大门,门并没有像沉昭宥所说的那样关住,反而是虚掩着的,那是一条很窄的缝隙,恰好能让外面电梯间的灯光透进来。

只要我伸出手推一下,门就会打开。

电梯就在外面,那里没有任何措施,我完全可以搭乘着它离开这栋公寓,只要下到一楼,走出大厅,外面就是曼岛的街道,我低头看向自己。

身上那件衬衫完全可以用衣不蔽体来形容了,

阳光从落地窗外倾泻进来,铺满整个客厅。

我站在那扇双开的橡木门前,看着它。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

我拉开衣领往里看了一眼。

里面是空的。

没有内衣。

没有。

我连忙走回卧室的衣帽间。

那衣柜里挂满了她的衣服,真丝衬衫,羊绒大衣,剪裁利落的西服套装和连衣裙,每一件都熨得笔挺,散发着高级的香薰气息,但每一件都是她的尺码。

一个比我高出半头的alpha的尺码。

我拿出了那件看起来最小的真丝衬衣,只是穿上后,布料轻薄舒服,紧贴着我的皮肤,领口大得能看见锁骨下面,而且下面还是空的。

“……”我不死心,在衣帽间翻找了足足半小时,什么都有,鞋子,配饰,皮包,半裙……唯独没有内衣。

只有一条满是钻石的定字裤。

沉昭宥是故意的。

她一定是故意的。

我绝望的走向了客厅,站在那扇门前。

我决不能就这样出去,没有抑制剂,腺体暴露在所有人面前,还是光-着身子……曼岛的街道上随时会有路人报警,很快我就会被安上“扰乱公共秩序”的名头,被送回警署。

心跳在不断加快,就连骨头都泛起了一阵凉意。

我只觉得喘不过气,手指死死揪住衣领。

这也许是我唯一的逃跑机会了,我必须要走。我闭上了眼睛。

我必须要找个足够强势,也足以对抗伊宪的alpha,求他从这里把我接走。

脑子里闪过很多人。

就在那一瞬间,我想到了他——

作者有话说:嫂子比较聪明,她不想让哥知道是自己放走伊芙的,所以只能让伊芙自己想办法找个人来接她,这样嫂子就可以理所当然说是对方太厉害,把伊芙带走了这几章前夫出镜不太多,因为修罗场还没到,马上会有个修罗场剧情,

quiteluxury(静奢风)可以参考继承之战的姐姐哦,或者是大概就是那种很低调很老钱完全没牌子的风格

第24章

我恨他

我走到了沙发前,拿起了座机电话。

短短几天,我的一切都消失了。手机被那个该死的检察官没收了,通讯录全在里面。外套衣服早已被伊宪处理掉,里面的纸币恐怕也被扔了,我唯一只记得两个人的号码。

我本能的反应竟然是给李源辉拨去了电话。

嘟嘟嘟……

尚未接听的电话就像我此刻凌乱的心虚,被搅扰的厉害。

经历过这段时间的颠簸,我不得不承认,我开始怀念李源辉了。

他的爱车是和詹姆斯邦德同款的银灰色阿斯顿马丁DB10,常年生活在华尔街,习惯穿纯白埃及棉的衬衫和来自于伦敦萨维尔街的定制西装,黑发,冷白皮,耀金色的眼睛,极具冲击感的赛级容貌,用王子形容完全不过分。

李源辉最喜欢装出那副人畜无害的温柔模样,这无疑给他又增添了一份滤镜。

他看起来英俊,漂亮,完美,风度翩翩,这无疑戳中了我对“白马王子”的完美想象。我是爱他的,爱他在意我的模样,也爱他接吻时温柔的姿态,爱他脱下西装外套穿上休闲潮装陪我去汉堡店,也爱他的bigcock,可以时时刻刻喂我喝牛奶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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