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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第三十七章(第1页)

雷利眨眨眼。“哥?”“就是有血缘关系的哥哥。”雷利摇头。“没有。”“你再仔细想想。”“这有什么好想的,有没有哥我还不清楚吗,我是我们家族这辈的独苗。”乔以莎松开他,雷利一屁股坐到沙发里,怅然道:“唉……我们家这代比较惨啦,其实本来我可以有个哥的,但夭折了。”一旁的大祭司想到了什么,摸摸自己的下巴,若有所思道:“你们家族当年发生的事我们也有所耳闻。”剩下两位祭祀也跟着深沉地点着头。乔以莎:“什么事?”雷利坐直身体:“我来讲吧,那是我姨妈家的事……”雷利介绍自己来自于一个母系家族,他的姨妈——也就是他母亲的孪生姐姐,曾经怀有一个孩子。但她怀孕后莫名生了病,体质一天比一天虚弱。狼人的怀孕周期比人类短,大概需要六个月,可惜她在四个月的时候便病逝了。“我姨夫接受不了妻子的死亡,他把她葬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山林,然后就离开部落隐居去了。我没有见过我姨夫,我姨妈也没有留下照片,关于他们的一切都是我妈告诉我的,她一直思念着姨妈。”鲁莱说:“当时这件事在部落闹得很大,这太不寻常了。”乔以莎明白她的意思,狼人跟其他异人种族相比,缺少诡谲变幻的咒术,但他们拥有公认的最强的身体素质。简单说,没魔法,但物理技能满级,又能打又能抗。他们基本是疾病绝缘体,乔以莎从来没听过有狼人会病死。“你姨妈身体很不好吗?”乔以莎问。“不,她很强悍,她和我妈是部落出了名的战士。她甚至比我姨夫还厉害,但是……”他无奈地耸耸肩。“没办法,没人知道是怎么回事。”白天的酒吧很安静,原本围着柳河的狼群也回到了这边。狼人的安慰是沉默的,他们站在雷利身边,无声地注视着他。一片静谧之中,乔以莎悄声问:“你姨妈是什么时候过世的?”雷利看着她:“大概在我出生一年多以前吧。”算算时间,也该死的赶巧。乔以莎咬着自己的拇指,一种真理即将被揭晓的紧促感缠绕着她。她问:“你知道她被葬在哪了吗?”雷利说:“具体的地方只有我姨夫才清楚。不过那片山林我妈倒是跟我提过……”他抓抓头,思索道,“好像离这里不太远,在北边与临省的交界地带。”乔以莎咬了咬嘴唇。雷利:“怎么了?”她摇头,掏出手机,她记得城市最北边那座山叫叠柏山,她加上“福利院”三字一同搜索,跳出一家名叫“阳岗”的教会福利院旧址。它曾开在叠柏山半山腰,五年前搬迁了。她记得洪佑森给她讲过,他刚出生就被山里的野狼叼去了福利院,当时他身上都是干涸的血肉块……乔以莎想到一种匪夷所思的可能性,顿时头皮一阵发麻。她皱巴着脸问:“图安的生命力是不是很强啊?”冯芹说:“当然,他是最强的。”“能强到什么地步?”“这……我们不清楚,没人见过他。”乔以莎抓心挠肝地转了几圈,最后搓搓手,说:“我出去一趟,确认点事情,你们在这等我。”鲁莱:“确认什么?喂……哎!”正午时分,乔以莎推开bly的大门,被炽烈的阳光晃了下眼。昨夜刚下过雨,今日空气清新舒爽。她给洪佑森打了电话,响了好几声才接,声音异常低沉。“还没下课……干什么?”“我问你个事,你还记得你当年生活的那家福利院叫什么吗?”“不记得了。”“是不是在北边的叠柏山?”“好像是吧,你问这干嘛?”乔以莎心口砰砰直跳,她想来想去,最后问他:“你们的福利院里……有教堂吗?”“……有。”虽然对文字记忆不清,但儿时的画面都牢牢印在洪佑森的脑海里。“有一个小教堂,院长每天早上都要带人去唱歌,但我没去过。”乔以莎仰头望天,天空蓝得像块玻璃。她不太确定自己此刻的心情究竟是激动多一点,还是担忧多一点,复杂的情绪挤压着她。纠结之际,面前忽然驶过一辆洒水车,细密的水珠经过阳光加工,形成一道虚影闪耀的彩虹,后方是层层翠影,清透靓丽。这好似是大自然的预兆一般,让乔以莎心情稍有缓解。“下午能逃课吗,有件事要跟你说。”“出不来,班主任在。”“真的是大事!你随便找个理由嘛。”“真的出不来,学校刚做完志愿调查,等会要一对一谈话。”“……”忘了这茬了。“你填哪个学校了?”“就本市的理工学院,离家近,也方便回家看我爸。”“专业呢?”“勘探。”“……啥?”“地质勘探,夏俊帮我找的。我说想报一个能没事去外面转转的专业,他就推荐了这个。”乔以莎在路边干张着嘴巴足足半分钟,她脑中思考的事情从狼王大业跳到柴米油盐的生活里。“这什么专业啊,靠谱吗,教什么的?”“具体我也不清楚。”“听着土了吧唧的呢,不是说要学法律吗?这专业出来能找到工作吗?”“我爸已经看开了,要我报我喜欢的。工作不用担心,有专业肯定就有工作。”逻辑还是挺清晰。“行吧。”乔以莎无奈道,“那放学了我再去接你。来,啵一个。”“……”“快点。”“别闹了,我得回教室了,马上要到我了。”乔以莎切了一声,“学你的习吧!糟老头子!”她挂断电话,直奔停车场。她灵感突发,要去给洪佑森挑身像样的新衣服,作为晚上亮相用的装备。虽然她的猜想还没有得到狼族祭祀的认证,但她决定相信自己的直觉。她驱车来到市中心一家商场,大白天人很少,她哼着小曲逛街,先是去了家正装店,挑了一会感觉跟狼人的野性风格不太搭,又换到休闲区。她拿着衣服照镜子比量,想象洪佑森的身型。想着想着,忍不住笑起来。“心情这么好?”身旁有人轻声说话。“是呗。”乔以莎一开始以为是店员,但瞬间察觉不对,这人的语气不像是普通人。她转头,见一清瘦的男人站在身侧,披着半长的单薄黑衣衫,戴着帽子,脸颊很小,头发盘在帽子里,脸颊旁落下几丝灰白的头发。乔以莎一动不动,莫兰笑着说:“需要我介绍一下自己吗?”乔以莎沉默十秒,脸自然而然重新转回镜子,再次比量衣服,自言自语地说:“啧,粉色会不会有点跳啊……”莫兰:“会,他不适合这个颜色,他应该更喜欢冷色调。”乔以莎无语。莫兰站在她身后,他有意隐藏自己的身型,明明是引人注目的外貌,却莫名虚幻,外人经过他的视线总是不自觉地飘离他处。“在他最早出现的时间,人类还没开始活动。”他轻柔地说道,“他见到的都是自然的色彩。古森林黑气重,都是雾蒙蒙的灰暗色,他天生亲近这种色调。”乔以莎捻着那粉嘟嘟的休闲衫,正反看看,睨了一眼,走向收银台。“就拿这件了。”莫兰:“……”他跟在乔以莎身后,低声推荐道:“还是选一套冷色系的吧。”乔以莎开始翻包。“哎,我钱包呢?”她挠挠下巴,困惑地原地转圈。莫兰也被她传染得低头帮忙找。寻摸一会什么也没有,乔以莎忽然抬头,目光炯炯。“带钱了吗?”莫兰一愣,张张嘴:“没。”“那你帮我看下衣服,我去取钱。”说完,她把那件粉衬衫往莫兰怀里一塞,转身就走。莫兰双手捧着衣服立在原地,愣愣站着。乔以莎离开服装店,拐了个弯,刚进入视野盲区,撒丫子狂奔。“疯了疯了疯了……!”她脚底抹油冲出商场,飞速考虑是开车逃命还是用咒法变身逃走。咒法比较方便,但距离短,这商场离bly近十公里的距离,肯定是撑不住这么远的。没办法,她只好去停车场取车,结果非常不凑巧地,刚从地下停车库出去没五十米远就堵住了。路口出了一起小型交通事故,两辆电动车刮碰,车主互不相让,占着车道对骂,还围了一堆围观群众。乔以莎等了半分钟,毫无进展,急得摇下玻璃喊:“能不能先到旁边去啊!别占路啊!还有没有点公共道德了!”她声音尖锐,惹得一位当事人车主回头骂:“关你屁事!”他的对手也不甘示弱,瞪着乔以莎:“滚!这叫保护现场!”乔以莎火气上来,都忘了商场里那茬,下车要去理论,结果看热闹的人太多,挤得她车门都没打开。“妈的!”她泄愤似地重新摇上车窗,隔绝吵闹的人群。“别生气了。”有人轻声安慰道。“一群吃饱了撑的!”乔以莎下意识翻开收纳箱,空空如也。自打洪佑森说她抽烟身上味道苦,她就减少了吸烟量,不知不觉间都快戒掉了。她叹了口气,随意一瞥眼,莫兰安稳地坐在副驾驶位上看着她。乔以莎:“……”他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但因为脸色过于苍白,这笑容也显得有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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