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一瓶翡翠葫芦,有两千枚药丸,一天吃一粒,可保无虞。”
“若是上阵杀敌呢?”
“那就说不准了。”
-
初夏的狂风卷地,带走暑天的闷热。幡旗高扬,衆兵集结。浩浩汤汤的军队是人的海洋,甲胄反射着阳光,一直铺满目光所及之处。
刘陵骑着一匹红鬃马,远远地站在点将台之上。
在他之下,是无数的血肉丶白骨,他要为这群人的性命负责。在他之上,是青天,在北方的天气里,蓝得透骨。
军号吹了三声,声音在这片大地上奔驰,穿过人墙的障碍。极目远眺,即为东川之地,是一片黄沙的海洋。
天候国的铁骑要踏破黄沙地的宁静。
刘陵旌旗一挥,大军便兵分三路,朝不同方向出发了。他自率领本部兵马,冲在最前面;然後是主力,最大的作用就是扫清敌人的有生力量;最後是粮草和殿後。
刘陵的副将是他在这十天之内精心挑选出来的,名为糜宾鸿,智商在线,武力也不错,唯一的问题就是不喜欢听命令。
这命令也是有讲究的。比如刘陵说让他去参加个军中聚会,他是一概不去的;让他去和其他将军讨论下进军方案,他也是不去的——但最後总能提出一个最完美的方案。
糜宾鸿十七岁,最为接近“入不言出不辞”,平时找不到人,但是有事发生,他却总能第一个出现。说实在的,自从刘陵重用他,就没出过什麽事情,他总是能把问题掐死在襁褓里。
或许有人认为糜宾鸿太孤僻或者活得太无聊,刘陵却或多或少地能理解他。
况且如今着急用兵之时,也管不了太多。
刘陵和糜宾鸿相并而行。刘陵刚掏出地图,糜宾鸿就知道他要说什麽,立刻回复:“主公,为防伏兵,请派奇兵先行。”
刘陵冲他一笑:“你果然知道我要说什麽。”他们要打的第一仗就在一个峡谷里,他们要穿过峡谷,而一定会有兵士在山上设防。
若是就这麽傻傻地进去,肯定会被射成筛子。
刘陵笑道:“我到时候自领十馀骑,在马後绑上树枝,扬起尘土,使伏兵疑惑,你到时候在峡谷外面趁此机会,从这面攻上山去。”
糜宾鸿拱手:“是。”这个计策,看起来先冲进去的最危险,实际上攻山的才是。自古以来,无论何种情况,攻山都是伤亡最大的。
刘陵又说:“你到时候拿上我的宝剑,你会用上它的。”
糜宾鸿是听说过他主公的宝剑的,只知道很厉害,刘氏家族就是用这把剑获得皇帝的信任,之後成为令人瞩目的刘氏家族的。
“这把剑认主,我可以暂时把它过渡给你。”刘陵说。
糜宾鸿脸色白净,五官和脸型却有几分野性,此时这张脸正被东川苍白的日光照得更白了。他抿着嘴思考了一下,然後笃定道:“多谢主公。”
“到时候你来我这里取就好。”
“多谢主公……但……我不需要,这把剑还是留给主公防身吧。”
刘陵看着糜宾鸿在日光下有些透明的脸,上面汗珠闪闪。他顿时就更喜欢上这个副将,笑着说:“好。”
-
刘陵选了十五匹好马,又挑了十五个马术高强之人,训练了几天,刚刚好到达峡谷处。
东川的峡谷是别有一番风味。黄沙漫漫,峡谷中吹来略有寒意的风,卷着黄沙,像是在峡谷口遮上一层纱布。
刘陵哑然失笑,此处埋下伏兵的话,几乎不需要他费多大周折,就能轻易取胜。本身就看不太清,再加上风声,根本搞不清来的有多少人。
而糜宾鸿选的这条上山路,较为平坦,遮挡也多,使得攻山也变得有些简单。
或许不是他们太强了,而是敌人太弱了。这样的水平保持下去,东川国很快就能拿下。到时候高升的高升,还乡的还乡,岂不美哉?
军号吹响,十五匹马直接奔入峡谷,马尾树枝扬起的尘土和峡谷回声相衬托,竟有千军万马之势。快马加鞭,十六个人穿着厚厚的甲胄,穿过长长峡谷。
在他们身後,万箭齐发。箭划破空气的声音从耳边脑後经过,让人感觉後背凉飕飕。刘陵顾不上害怕,只得闭着眼一个劲往前冲,待箭逐渐稀疏了,他们也慢慢出了峡谷。
一行人找了个安全的地方,接应只能从峡谷内部穿过的粮草,这时才能听见山上的喊杀声。血腥味渐渐填满黄沙的缝隙,血雾从山上慢慢覆盖下来。
拿下峡谷,就是拿下了最主要的粮道,之後进攻东川,粮草的事情就可以不再是燃眉之急。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天候的第一步肯定是峡谷,然而这种防御,实在是让人觉得奇怪。
太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