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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第3页)

“这是什么?情书?”

陈嘉也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他只是说:“回去你就知道了。”

孟欢没再多问,将信封小心翼翼收好。

到了家,孟欢迅速换鞋,跑回卧室迫不及待地拆开那封信。

鬼知道她有多好奇里面写了什么,心痒痒的,从没感觉回家这一段路能这么久过。

信封被打开,一张写满字的白纸展开,上面的字迹清隽,一笔一划都透着认真。

信的开头。

致此生挚爱:

孟欢,当你拆开这封信时,我的情意昭然可知。

我喜欢你,很喜欢你很喜欢你。

说来荒唐,我也不知是何时喜欢上的你,或许是最初相遇,或许是那个意外的吻,又或许是你闪闪发光站在舞台时的自信。

去年新年,我们一起放烟花,互相祝愿彼此新年快乐,那一刻我确定,我喜欢上了一个名叫孟欢的女孩子。

喜欢你是不可控的,是遵从心意的,我本以为我这一生不会遇到令我动心之人,直到遇见了你。

孟欢谢谢你,喜欢你是我此生的幸运。

你我相逢于秋,我想止于夏。

孟欢,我喜欢你,但我更想告诉你,我爱你。

——陈嘉也

孟欢眼眶早已蓄满了眼泪。

原来在她偷偷喜欢那个少年时,他也正喜欢着自己。

她颤抖地拿起手机,拨通了陈嘉也的电话。

这次不是伤心而是激动。

对面像是一直在等待,刚拨出去就接了起来,“喂。”

少年的声音夹杂着紧张与期待。

孟欢不确定地问:“陈嘉也,你的那封信……是认真的吗?”

“孟欢,我在楼下。”

去年,他也说过这句话。

是在她生日的时候。

孟欢这次如同去年一样没有丝毫犹豫冲了出去。

陈嘉也抱着一捧粉色玫瑰,见到她上前一步,给出了电话里问题的答案,“孟欢,那封信我是认真的。”

他单膝跪在地上。

这个动作他曾练习过无数遍。

往前举了举玫瑰,郑重地说出一直藏于心底的话:“孟欢,我喜欢你。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孟欢站在他的面前,双眼比刚才还要红。

在少年期待的目光中,她说出了那句:“陈嘉也,我愿意。”

两人相拥,玫瑰花香萦绕两人鼻尖。

谁也不愿放手,他们抱了很久。

这天天气很好。

心情也很好。

高考出分,孟欢考上了心仪大学,而陈嘉也也报了京市的大学。

两校离得很久。

大学期间,孟欢结交了许多新朋友,参加了有意思的活动,还评上了奖学金。

两人也没有因为异校感情而减淡,相反,比之前更加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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