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的衣服变得朴素了,头上的头花也不张扬了,就连身上的配饰都少了许多。
季昭昭走进一家店铺,店铺里的发饰项链款式各异。
原身节省了许久的月钱,这不就便宜她了吗。
之前憋狠了,现在看到漂亮首饰就想要收入囊中。
“这两个,我戴着哪个你瞧着好看?”季昭昭拿起两副耳环问小桃。
“好看,小姐戴什么样的耳环都好看!”小桃看着自家小姐又开始打扮了,心里雀跃不已。她家小姐本来就是青阳县最最最好看的小姐。
“就你嘴甜。”
季昭昭很喜欢这个跟了自己很久的小丫鬟,十分上道。
“本来就是,小姐干脆都买了吧,反正你还有很多钱。”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女孩子的首饰又不嫌多,多买几个也无妨。
这时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你这才忍耐了多久啊,这就忍不住了,又开始买那些金银俗物来打扮自己了?”
这语气里浓浓的嘲讽,一听就不是什么善茬。
季昭昭抬眼看去,这不就是原身的死对头之一,冯青老师的女儿吗?
冯青的老师是一个老举人,早年中了举人之后本以为可以继续前行考个进士,没想到身子骨弱,每次考试中身体都难以承受,最终只能止步举人,连个一官半职都未曾混上。
老举人的文采不错,便在这青阳县中开了个私塾授课。
冯青便是这个老举人的弟子,何晴轻对冯青是一见钟情。
在他上门求学的第一天,就喜欢上了他。
她和冯青一起读书一起写字,她知道冯青家里的情况不好,马上就要读不起书了。
她一直在等,等到冯青考上秀才了,她就可以说服父亲,让父亲资助冯青继续读书。
没有想到,自己早早看上的人,最终被季昭昭给截胡了。
在知道冯青住进了季家的那个晚上,她气得摔碎了好几个茶壶。
“金银怎么会是俗物,这可是大大的好东西。可以用来买笔墨纸砚,可以用来买粮食衣服,这样的好东西你怎么会觉得它是个俗物呢。”季昭昭拿起手里的两对耳环,“莫不是你买不起这些耳环,为了安慰自己,才说这样一番话的吧。”
“你!”何晴轻没想到几天不见,季昭昭就变得这样伶牙俐齿,“冯大哥才不会喜欢你这样的女人!”
“对对对,你冯大哥最喜欢你这般女子,不孝也带白花,看起来最是楚楚可怜,清纯动人!”
“你懂什么,这是风雅,谁像你似的满头珠翠,俗不可耐!”何晴轻咬唇,她的目光不自觉的移到了季昭昭的头上的饰品上。
她其实也很想要这样的头饰,只是父亲不喜欢她这般奢靡打扮,每个月给她的月钱极少。她便只能如其他书社中的少女一样,自己做一些风雅的绢花佩戴在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