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武功的厉害。
叶无极把银锭往金镶玉面前推了推,问:
“老板娘,最近有没有见过一群外地来的高手?领头的那个,挺帅气,脸上没胡子。”
“没见过。这两个月来,你是第一个没见过的生面孔。
大漠可不像城里,这里黄沙漫天,除了些逃犯、马贼,就是被流放的人才会来。
你是石姑娘的朋友,这银子就不用给了。”
金镶玉虽然爱财,但也知道什么时候该拿,什么时候不该拿。
平时遇到这种人,她肯定要狠狠敲一笔。
但如果石观音说的是真的——她看上叶无极了,那她要是敢收叶无极的钱,明天太阳都见不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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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大漠谁不知道,石观音杀手手辣,杀手无数。
叶无极见金镶玉死活不收钱,也就不再强求。
就在这时,客栈的门被推开。
一个长得丑陋但神情冷峻的人走了进来。他身后背着一把造型古怪、乌黑油亮的长剑。
在他旁边,还有个男人,长披肩,长相俊美,肩上扛着一把大刀。
是步惊云和聂风!
他俩独特的打扮,让叶无极一眼就认出了他们。
同时,他也确定曹正醇没骗他。
龙骨应该在西北一带,不然这哥俩不会跑到这种地方来。
可是,花雨化田呢?
“老板娘,凌云窟怎么走?”
步惊云一脸冷漠,好像谁都不放在眼里。
金镶玉当然也不给他好脸色,大声说道:“问路五十两,少一分都不行。”
步惊云面无表情,丢出一块金元宝。
金镶玉眼睛一亮,立马把金元宝揣进怀里,笑嘻嘻地说:“凌云窟?我不知道!”
金镶玉拿了钱却不办事,这让步惊云火冒三丈。
他体内真气翻腾,正准备动手。
聂风见状连忙阻拦,脸色苍白地说:“别再随便杀手了,已经死了太多无辜的人了。”
入魔后的聂风,手上沾了不少鲜血,不管认不认识,男女老少都没放过。
所以,每当他稍微清醒些时,都会尽量保持一点仁慈。
再说了,不过就是点钱的事,没什么大不了的。
步惊云见聂风如此虚弱,心里也很不忍,连忙扶他坐在旁边的凳子上。
“好吧,听你的,我不动手,咱们先在这歇会儿。”
聂风点了点头。
叶无极在一旁默默观察着这一切。
这时,他微微转头,现石观音的脸都快贴到他脸上了。
吓得他猛地一颤。
“你干嘛?”
“嘻嘻,叶郎,你的侧脸比正面还帅气呢。”
石观音又拿出一面铜镜,放在旁边。
“不信你瞧瞧。”
“我不看,还有,你别叫我叶郎,咱俩还没成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