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场站运维管理,提高运维水平,保证运维质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
1。2。本规定对场站运维工作的运维管理、生产准备、运行规程管理、设备巡视、倒闸操作、故障及异常处理、工作票管理、缺陷管理、设备维护、专项工作、辅助设施管理、运维分析、运维记录及台账、档案资料、仪器仪表及工器具、人员培训、检查与考核等方面做出规定。
1。3。场站运维管理坚持“安全第一,分级负责,精益管理,标准作业,运维到位”的原则。
1。3。1。安全第一:指场站运维工作应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国家及公司各项安全法律和规定,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预控,严防人身、发电系统和设备事故。
1。3。2。分级负责:指场站运维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管理,严格落实各级人员责任制,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密把控,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3。3。精益管理:指场站运维工作坚持精益求精的态度,以评价为抓手,深入工作现场、深入设备内部、深入管理细节,不断发现问题,不断改进,不断提升,争创一流管理水平。
1。3。4。标准作业:指场站运维工作应严格执行现场运维标准化作业,细化工作步骤,量化关键工艺,工作前严格审核,工作中逐项执序,工作后责任追溯,确保作业质量。
1。3。5。运维到位:指各级场站运维人员应把运维到位,作为运维阶段工作目标,严格执行各项运维细则,按规定开展巡视、操作、维护、检测、消缺工作,当好设备主人,把设备运维到最佳状态。
1。4。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35kV及以上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开关柜、CT、PT、避雷器、并联电容器、干式电抗器、串联补偿装置、母线及绝缘子、穿墙套管、电力电缆、高压熔断器、中性点隔直装置、接地装置、端子箱及检修电源、站用变、站用交流电源、站用直流电源、构支架、辅助设施、土建设施、避雷针等25类设备和设施的运维工作。
1。5。运维人员在现场工作中应高度重视人身安全,针对带电设备、启停操作中的设备、瓷质设备、充油设备、含有毒气体设备、运行异常设备及其他高风险设备或环境等应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确认无风险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开展工作,严防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
2。职责分工
2。1。公司职责
2。1。1。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2。1。2。组织制定公司运维管理制度;
2。1。3。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场站运维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1。4。制定场站生产准备工作方案并督促落实;
2。1。5。组织生产运维部设备故障、异常及隐患技术分析;
2。1。6。组织公司系统场站运维技术培训和专业交流。
2。2。生产运维部职责:
2。2。1。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2。2。2。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各场站运维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2。3。组织各场站现场运行通用规程的编制修订;
2。2。4。组织一类场站生产准备工作;
2。2。5。组织各场站场站设备故障、异常及隐患技术分析;
2。2。6。组织各场站运维技术培训和专业交流。
2。2。7。负责各场站运维安全监督;
2。2。8。负责各场站电力设施保护、消防、防汛、防灾减灾、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
2。2。9。负责各场站防误闭锁专业管理;
2。2。10。负责各场站应急管理以及场站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及考核。
2。3。各场站职责:
2。3。1。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2。3。2。负责各场站运行、设备监控、系统运行、计划、继电保护、自动化等专业管理;
2。3。3。负责按调度命令,组织运行方式安排及调整。
2。3。4。协助生产运维部开展场站专业技术管理,参与制定并落实公司运维相关制度、标准,对各班运维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2。3。5。协助开展场站设备故障、异常及隐患技术分析;
2。3。6。开展场站运维技术培训工作和专业交流。
2。3。7。组织开展场站例行、全面、熄灯、特殊、专业巡视;
2。3。8。制订相关消缺方案并实施;
2。3。9。开展场站生产准备相关工作。
2。3。10。开展所辖场站现场运行专用规程的编制修订。
2。3。11。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各班组,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4。运维班履行以下职责:
2。4。1。执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
2。4。2。开展场站运行维护、日常管理及运维分析工作;
2。4。3。负责所辖场站现场运行专用规程的编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