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很夸张的款式,恰好适合她。
但这么隐私贴身的物品竟然是游策帮她挑的……
邬清雅忍着羞意将衣服换好,她穿着那件淡粉色的裙,掀开了帘。
大家都不由得眼前一亮。
游策原本双腿交叠,见到她出来,他不由得坐正了些,目光中露出些许欣赏。
“真是太好看了!”售货员也由衷感叹。
这件衣服其实已经在店子里挂了很久了,但因为现在大家对布料都比较看重,偏好大一些的衣服。
这样的款式有余量,就算长胖了也还能穿,所以这件衣服虽然剪裁很漂亮,但是却一直无人问津。
偶尔有女同志喜欢,也因为骨架大了穿不上,所以只能无奈舍弃。
但邬清雅却不同,她皮子养得嫩,雪肤乌发,配着这一条漂亮的粉裙,看起来摇曳生姿,就像是枝头初初绽放的桃花。
“您太太真适合这一件衣服!”
售货员赞不绝口,游策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那就买单。”
售货员赶紧把衣服包起来,带着他去收银台开票。
邬清雅哑然。
先是爱人,再是太太,她不知道被误会多少次了。
但她却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
邬清雅跟着游策回去的时候,身上还穿着这一套裙子。
她觉得张扬,对方却不允许她换。
“你穿粉色好看。”游策的目光有些深。
这套衣服很抬气色,更重要的是,她不像是在为游志守孝了。
他喉结动了动,压下了心底的秘密。
其实游志并没有死。
游策扣紧了手指,看着一无所知的邬清雅,只觉得抱歉。
他看了看手里提着的满满当当的物品:除了这些,他也没什么能为邬清雅做的了。
他简直想要打死那个混账弟弟。
游志比他小八岁,却一直和他不太对付。
他厌恶这个弟弟受尽了爸妈的宠溺,烂泥扶不上墙;游志也恼恨他过于优秀,将他衬托得如同一坨狗屎。
他们两兄弟从来说不上亲昵,随着年纪的增长,更是水火不容。
好在他参军时间早,跟着队伍南征北战,因为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和还算聪明的脑子,一路升到了如今的位置,也算是能在京市安身立命了。
游志便找了过来。
他说他要在京市干一番事业,没有落脚处,就暂住在他的住处。
游策给了他一笔钱,因为工作忙,他没有太多时间参与游志的生活,只要他不惹麻烦也就够了。
但这三年,他却混出了一点名堂,靠着他的名头,开始倒卖一些小玩意儿打发时间。
直到他的直属上司找到
他,说他弟弟卖得药靠不靠谱,他才知道,除了倒卖粮食、布匹,游志还开始卖假药。
和一个女人一起。
游策揉了揉眉心。
他直到这个消息的当天就气得直接将他抵在墙上,揍得他翻不了身。
因为游志既不承认他卖假药,也不认为他发家是靠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