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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第1页)

许或打开灯牌,感觉自己举得手都酸了:“孟荀运动会铅球最好给我扔远点。”

他们的兄弟情义建立在利益交换上。

音乐声响起,许或深吸一口气,挥得更加的卖力。

最后一束宫灯百合被朝笙在刚刚递给了前排的同学,让他们拿给在舞台下候场的段青禾,小段同学是今天的主持人之一。

按照一中小天王的说法:“晚礼服高跟鞋,那是相当体面。”

孟荀的歌声响起,刚开口还有些紧张,第一句甚至带上了发抖的哭腔。

他调整着表情,终于渐入佳境。

他唱歌的时候,声音比平时说话的时候要好听许多,穿透力强,带着点十六七岁年纪特有的清亮。

不像平时,话多嘴碎,有时候说太急还会嘴瓢和破音。

“一中小天王,名不虚传啊。”朝笙感慨,又想起上次孟荀对她唱歌的吐槽。

她轻嗤。

带着点不满。

江暮白嘴角微弯,其实,那天不成调的哼唱已经不太清晰,只记得她撑着脸,看着他笑。

“现在想起来,其实唱得还不错。”

鬼使神差的,他对朝笙这样说。

也许是她的笑给回忆加了滤镜,江暮白说出这句话时,诚恳得不像是在撒谎——

是真心实意这么觉得的。

朝笙看向他,表情也很认真:“虽然你上次很没眼光,好在如今迷途知返。”

她就知道世界上还是有人能够欣赏。

尽管老唐有一次说,朝笙蹦上去抢dj麦的时候,他的酒都能多卖几瓶——大家在舞池里听不下去了,都过来喝点酒想冷静一下。

许或挥着灯牌,兴奋地说:“段青禾上去啦!”

他们顺着许或的声音看过去,白色长裙的段青禾抱着橙黄的花束,在鼓点声中走向了一中小天王。

灯光璀璨,一班海选时落落大方的段青禾居然此刻也带了点不好意思。

孟荀乐滋滋的接过花,朝段青禾飞了一个夸张的媚眼。

气氛热烈,音浪喧嚣。

一中小天王唱唱跳跳,挥舞着花束,橙色的小灯笼在灯光下像闪烁的流星。

朝笙忽而轻轻戳了戳江暮白的手。

舞台上,孟荀在唱。

“宇宙的有趣,我才不在意。”

“我在意的是,你牵我的手而乱跳的心。”

……

一枝宫灯百合落在他的手上。

“报酬。”朝笙笑眯眯的,不知这是她从哪捧花束里随手抽出,藏在身侧。

她补充道:“今天帮我拿了那么多花。”

从校门口去到礼堂,高高瘦瘦的少年抱着蓬勃的花,像棵在秋天开花的树。

江暮白垂着眼,看向手里这一枝宫灯百合,在热烈明亮的歌声中听到了自己越来越清晰的心跳声。

朝笙微微一笑,这些时间里好感度缓慢的增长到了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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