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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主角真的不是我爹吗(1)

“清,今年冬天的温度要比以往冷得多,你要把所有的衣服都放进你的行李箱中,你可以做到的,对吗?”

一头金发的中年男子正坐在格子沙发上,目光专注地看向不远处的少年,眼神里满是关心。

他叫罗素,是这个世界里的祝奚清的父亲。

其体型偏瘦,五官深邃,金色长发散落在肩头,一双碧绿色的眼珠仿佛森林。

罗素有着非常典型的西式王子脸,无论在做什么事情时,身上就带有一股浪漫的气息,不过他却是个单身爸爸。

祝奚清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正是个刚出生没多久的婴儿。

然后……

就被亲妈给放弃了。

当然,要说真放弃一个婴儿也不至于,主要放弃的还是罗素。

亲妈是特提亚公国的一位女大公,除了一位联姻正宫之外,情人无数。

罗素就是情人之一,也算是比较受宠的那个。

祝奚清在被其母亲孕育期间,罗素这人跟随母亲参加贵族宴会时,被另一位大公看上。

忽略其中的政治因素,最为明显且最能被直观察觉到的是,另一位大公性别男。

亲妈被这件事情恶心得不行,后来就逐渐冷落了罗素。

这时的罗素只觉得,亲妈可能是认为他胡乱勾搭人,尤其对方还是一位男人。

还以为是这件事情影响到了亲妈,但实际上的政治影响和细节博弈什么的,罗素却全都看不出。

当然,冷落归冷落,在另一位大公找她讨要罗素的时候,亲妈直接指挥骑士把人按着暴打了一顿。

为防止特提亚公国逐渐流传起一男一女争一男的离谱传言,本就被冷落的罗素,在祝奚清出生后,连人带崽一块被下放到了一处偏远小镇上。

那时还是婴儿的祝奚清,对这局面没有任何感想,他只会无聊地吐泡泡。

直到发现,罗素是个非常典型的,一旦没有足够的金钱支撑,和大量的仆人伺候,就会活得生不如死的究极病美人后……

祝奚清成功在八个月的时候学会了站,十个月的时候学会了走。

两岁就得学着照顾这个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有三百天都在生病的病弱老父亲。

但指望一个两三岁的小屁孩赚金币还是不切实际的,于是罗素咬牙站了起来,就职了吟游诗人。

之后父子俩的日子就相对好过了些。

一个是唱歌对于情人出身的罗素来说,是真没什么难度。

过去他可是经常跟着女大公看各种舞台剧的,大公府邸中也养着成堆的吟游诗人。

耳濡目染之下,罗素足以在一个偏僻的小镇里当一位吟游诗人。

再后面,也许是因为罗素必须考虑当地人所钟爱曲子的风格,所以他也逐渐接触了很多曾经在繁华的大公府中无法了解到的乡土、田野等人与自然关联的景色。

他最爱的就是傍晚时,一座靠近森林里的红瓦小房子燃起炊烟的画面。

那种景色,让他流连忘返。

简而言之就是拓宽了眼界,也长了点脑子。

罗素也因此认识到了世界之大,因心理压力和愧对祝奚清的心态,导致的久郁成疾的现象,也逐渐好转。

父子俩的日子正式从悲惨转向好过。

然而五岁那一年,罗素再一次被人看上了。

不过并不是镇子里的人。

总归罗素是大公给下放下来的,虽然中心贵族都知道这种下放本质已经等同于流放。

但对于镇子里的人来说,他反而是一个空降的,类似官员一般的角色。

这次看中罗素的人,同样是一位吟游诗人。

是一位很阳光,皮肤有些黝黑,并且很擅长喝大麦酒的爽朗女性。

罗素被之折服,但又因为儿子以及自己过去的身份,实在不敢开启新的恋情,并进入新的人生。

毕竟谁也不能保证,哪天大公知道曾经的情人和一个吟游诗人搞在一起后,会不会做出报复之举。

受这段恋情影响,罗素学会了买醉。

那是祝奚清五岁时候的事。

之后倒没让柔弱父亲变成醉酒家暴男……

概因为罗素在喝醉后,被地痞流氓忽悠进了一个小巷,差点被强上。

五岁的祝奚清被迫去救爹,爹最后倒是被救下来了,但是自己却被地痞流氓踹了一脚,伤了心肺。

祝奚清后来猜测,那些地痞流氓之所以愿意放过罗素,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一脚把一位大公之子给踹到吐血……

也有可能是单纯畏惧见血的画面吧,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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