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师动众的来,却虎头蛇尾的结束了,回到镇上的宾馆里以后,徐彦辉依旧是逼逼赖赖的耿耿于怀。
对于一个出门不捡点东西就得算是丢的人来说,徐彦辉总感觉在许卫江的这件事上,他吃亏了。
“看你们几个把许卫江家里人打的,尤其是他那两个儿子,人家还没娶亲呢,真打坏了还指望什么娶老婆?”
一边拿着毛巾给徐彦辉擦脸,小薇一边没好气地数落着徐彦辉。
她太清楚该怎么对付徐彦辉了,要想让他不再絮絮叨叨,最好的办法就是以毒攻毒。
显然这一招是非常见效的,至少堵住了徐彦辉的那张嘴。
“大宝儿,咱们明天回聊城啊?”
“回呗,璇璇的预产期也就在这两天了,谁不知道你从小就拿璇璇当亲妹妹看,不亲自守在她身边你能安心么?”
徐彦辉乐了,小薇还是太懂他了。
“哎,对了,许卫江的那个女儿,你还有印象么?”
虽然徐彦辉耿耿于怀,但是他却不是一个太小心眼的人。
而且一言九鼎,既然答应了许卫江,那就肯定不会再为难他和他的家人。
只是他对从小跟小薇经常待在一起捡柴火的这个女孩儿比较感兴趣。
小薇笑着点了点头。
“许桂荣呀?印象肯定有,不过也好几年没见了,女大十八变,也不知道她现在变成什么样了。”
“你捡柴火是因为云晓茜的那个妈妈有点恶毒,许桂荣可是她妈妈亲生的,咋也去捡柴火呢?”
把毛巾随手放在茶几上,小薇嫩白的小手捧着徐彦辉的厚脸蛋子,仔细端详了半天之后才心满意足的笑了。
唉,洁癖癌晚期患者活得太累了···
“谁规定的亲生女儿就不能去捡柴火了?小秀就没去捡过柴火?”
徐彦辉不说话了。
这酒喝的,明显脑细胞有点缩水。
七八十年代出生在农村的人,有几个没有捡柴火的经历?
说白了,那是穷困时期每个孩子必备的技能之一···
“其实吧,小时候我跟三丫儿的关系是最好的,只是两家的大人都不太允许我们俩在一起玩,所以只能偷偷的趁着捡柴火的时候说会话。”
挽着徐彦辉的胳膊,小薇调皮的踢掉了拖鞋,把小脚丫儿也蜷缩在了沙上。
乡镇上的宾馆虽然条件有限,但是也好在挑选的这家环境比较干净,尤其到了晚上,更是格外的幽静。
这就是农村的好处,少了点城市里的喧嚣,多了份安逸的宁静。
“我没有想到许卫江居然会提出来让他女儿去云晓磊的纺织厂里上班,这人的脸皮还真是够厚的。”
对于许卫江的这一番神奇操作,徐彦辉并没有理解为得寸进尺,相反,他认为许卫江非常聪明。
化干戈为玉帛,让女儿去纺织厂里上班,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拉近了关系。
同时,也彻底地打破了原来云、许两家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
纺织厂给的工资待遇不比南方的工厂里少,在增加收入的同时,也给他这样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打通了另外一条路。
许桂荣进厂了,后续她的两个哥哥也能顺理成章的在厂里谋一个岗位,成为新时代不完全以种地为生的农民。
跟徐彦辉一样,在本质上其实还是个农民的身份,只是已经脱离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时代···
小薇莞尔一笑,赖皮的在徐彦辉的怀里拱了拱,直到蹭了一个身心愉悦的姿势之后才心满意足的摇晃着可爱的小脚丫儿。
“三丫儿回来了也好,以后我没事了就回来找她玩儿,小时候我们俩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
低头看着怀里一脸幸福甜蜜的小薇,徐彦辉忍不住的一阵疼惜。
在她那个阴暗冰冷的童年里,也许和许桂荣待在一起的短暂时光才是她弱小心灵的一种自我庇护和慰藉。
不然,她小小的年纪,靠什么来支撑过那漫长无光的童年···
···
农村的清晨,连空气中都弥漫着泥土和庄稼的清香。
徐彦辉一行人来到赵丽芹小院地时候,何红秀已经在厨房里忙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