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尘养着养着就看顺眼了,不仅孩子,就连他的巫族女人,现在也不用吹灯了,脑袋有棱有角还别有一番趣味。
再后来,吴小尘也说不清是从哪天开始的,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种日子。
早上起来做饭,白天带着孩子在田里干活,晚上一家人坐在门口数星星。
没有灵气,没有飞剑,没有宇宙飞船,但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他心里踏实。
这天下午,吴小尘约了周史,两人一前一后,慢慢爬上了村子东面的小山坡。
山坡顶上立着一座坟。
坟前插着一把断刀,是阿昌的仙器,也是他生前最后的遗物。
那是几十年前的事了。
昆仑山上的“神”下山抢搞事情,阿昌的三个孩子被波及,死了两个。
阿昌拼着最后一点仙力冲上去,拼死保下了周史最小的那个孩子。
他自己,则永远地倒下了。
吴小尘蹲下来,把坟前的杂草扯了扯。
周史从怀里掏出一个石头瓶子,里面装着自酿的果酒。
两人一人倒了一碗,先洒了一碗在坟前。
“阿昌,喝酒。”
周史的声音有点哑。
吴小尘笑了笑:“我们又来看你了!”
沉默了一会儿,两人在坟边坐下来。
夕阳把半边天烧得通红,风从山下吹上来,带着山海世界特有的草叶味。
周史看着远方,忽然问了一句。
“尘哥,如今爬个山都费劲,你觉得我们活着还有意义吗?”
吴小尘喝了口酒,没急着回答。
他想了想,说道:“当然了。”
“虽然没多少年头了,但能看着孩子长大,我就心满意足了。”
周史低下头,声音闷闷的。
“当初我第一个找巫族女人,你们还笑话我。”
吴小尘哈哈笑了一声。
“是笑了,当年确实笑了。”
“不过,你可是多享受了几年,老子白白浪费了两年巅峰期!”
吴小尘顿了顿,看着夕阳慢慢往山后面沉,突然话锋一转,说起深刻的话来:
“活得久了,我才琢磨明白一件事。”
“人生其实在前二三十年,该享受的就享受完了,该经历的也经历了。”
“此后的岁月,大多数追求的,无碍乎吃的更好一点,穿的更好一点,住的更好一点!”
“我们几个运气不错,有了点奇特的经历!”
“修仙,宇宙航行,造世界,荒野求生……说稀奇是挺稀奇,但……也就那样。”
“直到我孩子出生那天,我才发现人生还有另一种快乐。”
“承欢膝下,这四个字年轻的时候听不出什么,但是现在看来,真的挺好。”
周史听完,没有接话。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开口,嗓子里带着股怨气。
“你还有个儿子。”
“我两个儿子,可都死在那帮‘神’手里了。”
吴小尘转头看着他,伸手在他肩膀上拍了拍。
“要不是阿昌,你三个孩子都得没。至少还留了一个女儿。以后努努力,说不定还能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