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疤眼,罪行令人发指!
南云秋青筋暴起,恨不得现在就剁了这个狗杂碎。
“我上次告诉过你,
我住在水榭旁的程家大院,遇到困难就去找我,为什么不去?
是不相信我的诚意,还是不相信我的能力?”
时三摇摇头:
“都不是。”
“既然如此,那你为何不去?”
“我,我去过,可是,可是……”
时三嗫嚅着,看看自己的腿,抬头又望望南云秋,不再吱声,
眼里闪烁着晶莹的泪珠。
南云秋心里起疑,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他撩起时三的裤腿,
只见腿肚子上凹下去一块肉,齿痕依稀可辨,伤口处还能问到股酸腐的气味。
“到底是怎么回事?”
“也怨我,那天我穿得像叫花子一样,上去敲门问你在不在。
没想到还是那个毒妇人!
她说程家没你这个人,我争辩几句,说你明明住在这里的。
她就很生气,不知说了句什么话,
接着那条狗便蹿出来咬我。”
时三边说,还心有余悸看看腿。
“我当时很疼,可是她笑得很开心,没有阻拦的意思。
无奈之下我就踹了狗一脚,就被它扯掉一块肉。
她很生气。
她的女儿,哦,对,就是上次我偷了她包的那个大小姐,
带着两个家丁追我,一文钱不陪我,
还把我按在地上打了很久。”
狗娘养的毒妇!
南云秋感觉自己的脸在扭曲,心在滴血。
他能想象得出当时的场景。
严氏见叫花子来她家登门找人,肯定是满脸的鄙夷,八成也在嘲讽他交往的朋友:
不是苦命的盐工,就是低贱的乞丐。
当时三踹她的宝贝狗时,她想必是叉腰叫骂,骂一百个一千个时三,
也不值她一条大黑狗的钱。
“还好我聪明,这个东西没被抢走。”
时三从屋角处的茅草中掏出小褡裢,里面咣咣作响,脸上洋溢着笑容,
开心的像个孩子。
仿佛挨打的不是他,被咬的不是他。
褡裢里的钱都是南云秋之前留给他的,即便家里揭不开锅,买不起米,
也没舍得花。
时三抹抹泪,笑道:
“你说过,咱们是好兄弟,当你哪天离开海滨城,一定会来看我,跟我道个别。
有时候我在想,
你或许是风风光光的离开,也或许是凄凄惨惨的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