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逸景也点上烟,在烟雾缭绕里,听他讲音标发音,跟着他拼读。小小的英语老师像模像样:“看我的口型,舌头抵在上颚。”“嗯嗯,这个音要把舌尖微微卷起来。”……此后每晚,睡前钟睿之都会教沧逸景读英语,他教的很细,从音标,到语法,变形、复数、短语、固定搭配。沧逸景十分聪明,学的很快,他原本的词汇量就很丰富,搭配上音标和语法后,几乎是教一遍就会,但有时又会故意假装忘记,再听钟睿之跟他说一遍。看他的口型,可以肆意的盯着那两瓣粉嫩的唇。钟睿之其实不太擅长和人交朋友的,因为他成分不好,在北京上学时就没人搭理他,逐渐养成了较为孤僻的性格。平时总善于用高傲的外表,和娇纵的性格把自己包裹起来,可一旦真的走近他,便会发现他内心十分柔软。心地善良,就算被误解被欺负,也从不说伤人心的重话。或许是因为离开家到陌生环境时的不安,而沧逸景的出现正好填补了这份不安。他的农民兄弟沧逸景太可靠了,钟睿之泡在大澡盆里,觉得自己真幸运。大豆苗抽的很快,一晃大半个月过去,已经是五月中旬了。钟睿之给家里写了封信,北京和秦皇岛离得近,但他还没收到回信,心一直悬着。沧逸景在里屋背单词,他读了段《牛虻》,在他的声音里,钟睿之心里的不安居然消散了,钟睿之问:“红豆什么时候能吃?”他们今天种了红豆,钟睿之比刚开始来时熟练多了,他晒黑了些,但还是那么漂亮。“你要想吃,明天我去供销社买。”“我想吃咱们自己种的。”沧逸景:“八九月吧。”小少爷高兴:“三个多月就能吃了?”“嗯。”沧逸景探头去看他:“起来擦擦,皮都泡皱了。”钟睿之从善如流。他怎么能这么风情?这几天天气暖和了不少,炕上换了春天的薄褥子,沧逸景起身帮他收拾了水盆,钟睿之装了自己的脏衣裤要去洗衣服。他早上起不来,只能睡前去洗。院子的水井边砌了一个洗衣服的水池,又从电线杆上接了一根电线,悬着电灯,用于夜晚照明,没有自来水,需要从水井里压水,但已经算是很方便了。不过黄秀娟多年习惯去水渠里洗衣服,能边洗边和邻居们聊天。沧逸景的衣服有自家妈妈帮他洗,钟睿之来的头几天,因为累到晚上倒头就睡,把洗衣服的事忘了干净,那几天就连内裤都是沧逸景帮他洗的。等他再想起来的时候,衣服都晾干两三轮了。准确来说并不是他自己想起来的,而是沧麦丰提醒他的。黑脸小叔黑着脸,指着院子里的衣服问他:“那是谁的?”钟睿之:“我的,那是景哥的旧衣服,我穿着干活。”沧麦丰看着他,不言语。钟睿之想找沧逸景,但恰巧他不在。坐在一旁写作业的小若玫抬起头:“哥哥每天晚上都洗衣服。”钟睿之这才明白过来,羞愧的低下头:“我…”“成天洗澡,想不到洗衣服?”沧麦丰敲了敲烟杆,他怎么都想不通这个城里少爷有什么好,有什么不一样,自家侄子煞星一样的人,偏在他面前乖得跟狗一样,下了工背回家不说,晚上还给小少爷洗衣服。问了还一脸乐呵呵的说:“小钟会英语,现在是我的英语老师,他哪会干这个,学生帮老师洗衣服,应该的。”“小钟腿疼,他今天瓜架子搭的可好了,给记了12个工分,太累了,我背他回来。”“没事儿,他又不重。”“今天做饭吧,小钟喜欢吃米饭。”沧麦丰心想少爷是命好,在城里当少爷,插了队,还有自己这个蠢侄子伺候。村里人人都知道,新来的知青小钟,比女孩儿都漂亮,北京城里人,爸爸是火车司机,妈妈是医生,现在住在老沧家,斯斯文文的,好像腿脚不太方便,老沧的大孙子成天背着下工的那个就是了。在那个淳朴的年代,闭塞的小乡村里没见过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没人往那方面想。可滋生的情愫如春天播下的种子,在初夏的五月疯涨着。钟睿之在灯下洗衣服,院子里的樱桃树有早熟的果子已经红了,沧逸景打着电筒找能吃的,摘给钟睿之。“都说了我来洗,你洗不干净还费肥皂。”他洗了樱桃,塞了一粒进钟睿之嘴里。酸甜在舌尖绽开:“我洗的挺干净的啊。”钟睿之怕再被沧麦丰说,沧逸景老帮他洗衣服,黄秀娟也不太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