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七点半,许天赶到东浦污水处理扩建项目。
韩绍诚、范崇山、全国性商业银行信贷经理和银行律师一同到场。
项目业主、总包负责人、监理单位和工人代表已经把材料分成四组。
许天先问项目业主。
“六百八十万元从哪里来?”
“从东浦污水处理费专户那扣。”
“谁审批的?”
“项目业主、监理和主管部门按照第二十四期工程量办理。”
“工程量完成多少?”
监理负责人打开确认表。
“本期完成管线铺设、设备基础和两处泵房施工,业主确认工程款六百八十万元。”
“有没有借新还旧?”
“没有。”
“有没有经过城市基金自由调度账户?”
“没有,付款账户是污水处理费专户,收款账户是项目工程结算户。”
韩绍诚又核对了收费合同和银行流水。
东浦项目已经投入运行的老厂区每月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扩建工程按照进度使用专户资金。
本期六百八十万元在项目审批、工程量和付款来源上都能对应。
工人工资单独列在工程款内。
一百八十三人。
两个月工资一百一十七万六千元。
劳动保障人员逐人核对身份证、考勤表、班组记录和应付金额。
四名工人的姓名与银行开户资料不一致,项目劳资员找来本人确认,重新更正收款信息。
老秦把本班组名单翻到末页。
“我们三十七个人都在,工程量也签了。这个钱还跟旧质押有关系?”
范崇山答道“系统客户主档有关联。”
“合同里有我们这段管线吗?”
银行律师翻开质押附件。
“附件按资产类别和受益单元登记,没有具体工程管线。”
“那有东浦污水处理费专户吗?”
“没有单列。”
老秦不再问,坐回工人席位。
许天来东浦只办两件事。
先确认钱的来源,再确认钱该付给谁。
两件事对应上,系统里的客户号便不能代替合同资产编号。
全国性商业银行信贷经理核完付款资料,提出一项限定支付方案。
“六百八十万元继续留在项目结算账户。工资部分不经过总包自由支配,由银行按照核实名单,直接转入一百八十三名工人的工资卡。剩余资金等待材料款、机械款和工程结算条件分别核对。”
总包负责人问道“银行绕过总包支付,是否改变工程款结算关系?”
信贷经理答道“总包提交工资名单,项目业主确认工程量,劳动保障部门核对人员。限定支付只处理已经形成的工资债权。”
“管理费和税款怎么办?”
韩绍诚把工程款分项表推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