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组负责核验版本变化。财政局若先形成统一时间线,后面出现第四份记录,谁承担遗漏责任?”
“你担心承担责任?”
“我只签财政局核过的内容。”
“下午到市政府开会。”
内部会议安排在三点。
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基金管理办公室和市府办全部到场。
三份协调会记录分别放在桌上,任何单位都没拿到其他部门原件,只能查阅复印件。
韩绍诚先问市府办。
“同一场会议为什么出现三个版本?”
市府办负责人答道“现存会议登记只有会议通知和参会名单,正式记录没有归入市政府常务会议卷宗。这场会议当年被登记为工作协调会,材料由承办处室保管。”
“承办处室是谁?”
“市金融协调处。”
金融办负责人翻开机构沿革说明。
“当年金融协调处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后来职能调整并入金融办,移交目录里只有第二份记录。”
“第三份是谁转给基金办的?”
“基金办收文栏写的是金融协调部门,没写经办人。”
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补了一句。
“传真页眉被裁掉,现存件只留正文和页码。”
韩绍诚把三份材料排开。
“你们一个说没归档,一个说只收到第二份,一个拿着七页版本,却找不到传真来源。现在还要各交各的?”
没人替其他单位回答。
七名处级干部已经开始单独交材料。
若每个人都只说明本人经办事项,过去由部门汇总形成的政策背景便会失去作用。谁增加过一句话,谁删过一项限制,都会落到具体版本和具体收文记录上。
“你们现在只顾自己签过什么,不管市政府怎么掌握全貌。这样办工作,出了风险,谁来协调?”
财政局长答道“市政府可以协调处置,原始事实由各单位分别提交。”
“协调处置靠什么?靠三份互相冲突的记录?”
“所以三份都要交。”
“财政局不能先核出一份结果?”
“不能。”
“为什么?”
“第一份由财政局保管,我签。第二份由金融办保管,请金融办签。第三份由基金办使用,请基金办签。财政局替两家单位作结论,市委追问依据,我拿不出来。”
韩绍诚转向金融办负责人。
“你也这么办?”
“金融办说明第二份记录的收文时间和移交过程。其余内容由专项组核对。”
“基金办呢?”
“七页版本怎么进入政策汇编,我们提交现存目录。谁增加第七页,现有材料没有姓名。”
“没有姓名就不查了?”
“专项组正在查,基金办不能按回忆补一个人名。”
韩绍诚把会议材料合上。
他可以批评三家单位缺少担当,也可以要求限期提交。
可他不能让财政局替金融办签字,更不能让基金办补出一名经办人。
邵弘毅的要求已经送到每个部门。
原始材料各报各的。
不协调结论。
谁要求统一汇总,谁先在通知上签名。
韩绍诚没签这份通知。
“七个人的材料,今天全部提交,三家单位分别附来源说明。市府办只登记,不作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