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她没脸没皮追在他身后哭着喊着要嫁给他给他生猴子,是她傻透了,蠢到家。
但从那个晚上以后,她不会了,再也不会把这么个不值得她深爱的男人放在心底念念不忘。
她的爱,他不配拥有!
他妹的,谁年少无知的时候,不碰上一两个渣男了?
萧景逸本来神情慵懒邪肆,很放松的样子,结果听到萧欢歌客套疏离地称呼他一声“萧总”,瞬时被雷劈了一般,身躯僵硬。
薄唇间叼烟的动作顿了几秒钟,他垂眸盯着她,忍不住嗤笑一声,“欢欢,在丽江玩了大半个月,该收心了。”
“我对你做错了事,你不原谅我没关系,但你这么大的人了,也该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丽江那是什么样的地方?每分每秒都有激情奸情发生,男男女女只凭本能发情,想找到一个有真心的男人,比踏马登天还难。
我知道你订了今天去丽江的机票,但我坚决不允许你再去那么个鬼地方。
我的能力,你一直很清楚,我不让你走,你就哪儿也去不了。”
说了一大堆话,他貌似说累了,挑眉懒懒散散的,只有深邃又邪气的一双眸子,闪现复杂的,让人看不懂的多重情绪。
萧欢歌没有想到撕破脸以后这个男人竟然会变得如此无耻卑鄙,气得立即变了脸色,脸庞阴沉得能滴出水,大声吼道,“萧景逸,你踏马凭什么不让我走,凭什么?”
萧景逸闻言,眸光阴了阴,却往菲薄的两片唇中间塞了一根烟叼上,没有再开腔。
以他对萧欢歌的了解,她越炸毛,他越不能撩拨她,否则,她会像一只被惹恼的小野猫那样,伸出尖锐的爪子,挠他一脸的血。
萧威站在萧景逸身后,一直没有吭声,尽量降低存在感,这时候,眼看着萧欢歌和萧景逸之间闹得越来越僵,虽然觉得自家大老板说话没过脑子太难听,但作为兢兢业业的助理,也不想看到大佬注孤生,连忙唰地一声跑到萧欢歌面前,点头哈腰陪笑道,“欢歌小姐,你别生气,千万别生气。老板他没别的意思,他就是这么多天终于能够亲眼看到你的人,一时激动。对对对,都是激动惹的祸!”
“走开,你和他一样,一丘之貉,狼狈为奸,都不是好东西。”
萧欢歌冷冷地哼了几声,扭头朝已经走过来的方晓染母女露出愉悦的笑意,“染染,宝儿,我们进去吧。”
方宝儿找回了漂亮的蝴蝶结,高兴得叽叽喳喳,“干妈,等等我呀,我就喜欢你和妈咪拉着我一起走路。”
“好。”
方晓染嘴角带着笑点头,和萧欢歌一人一边,牵着方宝儿的小手往餐厅里面走。
眼角的余光猛然感觉到旁边好像站着两个似曾相识的男人,方晓染转头定睛一瞧,吓得手抖了抖,连忙压低声音轻轻说道,“欢歌,萧景逸和萧威怎么会在这里?刚才我和宝儿不在的时候,他有没有对你怎么样?”
萧欢歌摇了摇头,“没有,他现在不敢对我怎么样。染染,你信不信,一旦我心里决定不再爱他了,我就无所畏惧,他也永远没办法伤害到我。”
“欢歌,他那样危险的男人,作为好朋友,我劝你尽早脱身。但感情的事,谁也说不准,总之,不管最后你怎么选择,我都支持。”
方晓染说完,微笑着在心底叹气。
她不过陪着宝儿去车里找回头饰,短短四五分钟的时间,欢歌就被气得火冒三丈头顶冒烟,可见萧景逸对欢歌的影响力之大。
就这样子,欢歌能忘掉萧景逸不再爱他?!
谁信呢?
反正她是不信的。
看见方晓染牵着方宝儿过来了,萧景逸自顾自抽着烟,没有再开腔,惟有萧威满脸促狭地冲着方晓染正在拾级而上的背影喊了句,“沈太太,你赶紧上二楼去,一场精彩的好戏正在上演!”
“欢歌,你知不知道二楼上演了什么精彩的好戏?奇怪,我总觉得萧威话里有话,而且,明显是针对我说的,他到底什么意思……”
话还没有说完,方晓染已经站在楼道口,透着虚掩的雕花房门,里面一对男女正挤在一张座椅上热情搂抱拥吻的一幕,让她嘴里的话,戛然而止。
贱人,你找死!
女人的天生直觉,让方晓染一眼就认定了亲密倚靠在沈梓川怀中的女人,这个有着一张冷艳又张扬脸孔的女人,一定是江曼夜。
这一刻,方晓染只觉得心脏被一颗呼啸的子弹给凶狠地洞穿了,鲜血流淌成河。
因为,她看到,江曼夜双手攀在沈梓川的脖子上,用她涂满血红唇膏的嘴,碰他下巴。
她甚至听见,江曼夜用沙柔磁性的嗓音魅惑地说,“阿川,今晚别回去了,我们一边做那件事一边谈情叙旧,怎么样?十天前你就答应了为我庆祝生日,陪我睡一晚上,说话要算数喔。
阿川,我相信,今晚的你一定会给我一个终生难忘的夜晚!”
方晓染听明白了,十天前沈梓川就和江曼夜约定好了这一场浪漫大戏,难怪自己躺在医院这么久,他不仅没有来看她,甚至连面都不曾露过一次。
原来啊,他所有的时间,都花在江曼夜身上都用来陪她了。
盯着沈梓川微微眯眼好似在享受美人投怀送抱的沉醉神情,方晓染的心口的血,一滴一滴,呼呼往外喷涌,心痛到麻木了,竟有种荒谬到可笑的想法。
这种背着她这个妻子在外面搞别的女人的男人,他还有什么值得她坚守那份早已经千疮百孔的爱和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