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个正常的男人,我会经常犯病,我是变态狂,我是魔鬼,我有嗜杀女人的倾向。”
“你靠得我越近,我想要虐杀你的倾向就越严重。”
“欢欢,我给不了你正常的男欢女爱,这辈子,都给不了!”
心肝宝贝,因为啊,年幼之时受到的心理创伤,已让我失去了爱人的能力!
只有伤人,只有杀人,才能让我感觉到自己还活着,活的像个正常的人。
而温柔和爱,在我生命中,很早以前就全部缺失了。
这样残缺肮脏的我,又怎么配爱你?
“啊……萧景逸,别过来,你别再过来!我痛,真的好痛好痛啊!”
此刻的萧欢歌,对萧景逸的恐惧,是深刻在骨子里头的,见他迈步一寸寸朝自己艰涩走过来,尖锐的发出阵阵嘶叫,“哥,救我,恶魔来了,他要杀了我,要扒我的皮抽我的筋,我怕,我真的好害怕啊!”
深爱的男人,不是人,竟是条披着人皮的恶兽,这样天差地远的狠毒面目,令她无法接受,身体以及精神都接近了崩溃的状态。
她瑟缩在萧景城的身后,不停地伸出无力的手臂,徒劳地重复抗拒的动作,字字句句含着血泪,撕心裂肺,摧心肠断。
听着她哀哀悲鸣,萧景逸的脚步,再也踏不过去,凝视着萧欢歌惊恐万分的脸庞和眼神,心脏好似洞穿了一个血窟窿,血流成河,几乎要把他整个吞没。
明知道就这样放任她离开,是对彼此最好的成全,可心中犹有不甘,眼神一片荒芜地唤着她,“欢欢!”
我的深刻悔恨,可能让你回到从前那个阳光灿烂桀骜不驯的你?
萧欢歌不敢再多看他一眼,躲藏在萧景城的背后,惊吓的魂飞魄散,惨叫声声,“啊……哥,魔鬼又来了,带我走,带我走啊!”
“够了!”
萧景城眼眶赤红,猛然断喝一声,“萧景逸,你真踏马该死!难道你还没有发现吗,欢歌已经被你给折磨得快要疯掉了,如果你再上来逼她,她就彻头彻尾变成了一个疯子,永远没有恢复清醒的时候,这就是你要的结果?
如果你还想她能好起来,你就别再出现在她眼前,永远都别出现。”
说完,萧景城恶狠狠地剜了萧景逸几眼,声线充斥遮掩不住的憎恨,“萧家被你搞得天翻地覆,欢歌被你搞得疯疯癫癫,你到底还要作恶到什么时候?”
“想要欢歌原谅你,你就马上放弃对沈氏集团和沈梓川的攻击,并把股份全部还给沈梓川,包括方嫣容手里的股份。
还有,方嫣容就是个逮谁咬谁的疯狗,你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她绳之以法。”
萧景城握紧萧欢歌瑟瑟发抖的手腕,眼角灌满愤怒,“否则,欢歌不会见你,永远不会!”
“不见,我永远不见魔鬼!”
萧欢歌茫然地重复着,神色仓惶。
最后她的这句话深深刺激到了萧景逸,他猛然飞身纵起,阴狠的面容掠过漫漫杀机,“萧景城,你想离间欢欢离开我,找死!我现在就弄死你!”
狂爆嗜血,他疾扑上去,如一条恶念森森的猛狼——
不入流的手段
“啊,别杀堂哥,别杀我!”
萧欢歌从年幼时初识萧景逸到现在,从未见过这样如同凶残野兽般要杀人的萧景逸,苍白的嘴唇里,发出惊慌失措的尖叫,连连往后退。
仓惶之中,她没有注意到身后就是硬梆梆的茶几边缘的尖棱。
“欢欢,小心!”
萧景逸注意力一直在她身上,瞧的一清二楚,脸色突变,猛然跳过去想要拉拽住她的手臂。
不料,萧景城的速度,比他更快。
对方一个闪身,扯住了萧欢歌的手腕,往前旋转了一大圈,把萧欢歌带到了距离萧景逸更远的地方,停了下来,目光沉漠愤恨,“欢歌的反应,你看到了,只要听见了你的声音,她就害怕,反射性要逃避。
她本是一个恣意妄为的女人,天不怕地不怕,却因为你的一顿暴行,变成了现在这幅过街老鼠的惧怕模样,哪里还有她之前的半分风采?
但凡你对她还有半点真正的感情,你就马上停止对沈氏集团的攻击,把伤害过欢歌的方嫣容送去监狱直到牢底坐穿,这才是一个男人对女人真正在乎的表现。
萧景逸,你扪心自问,你对欢歌到底有多少真心?
妈的,你这样残忍无情虐杀她,伤害她的好朋友方晓染一家人,难道你的良心就不会痛?”
“痛的,哥,我好痛,你带我走,走啊!”
萧欢歌十根残破的手指,不断地抠挖身上流血的伤口,一下又一下,明明她整个人痛的浑身都打颤,却完全停不下来这种类似于自残的行为。
当一个人的心理拥有承受不住的痛苦,就会无意识用各种各样的办法伤害自己的身体,又或者用酒精日日夜夜麻醉神经,用身体上的痛苦,来遮盖掉心理的痛。
直到接受系统的心理治疗,心里的创痛慢慢得到了痊愈,才能彻底脱离自残的行为。
这个时候,最不应该出现在萧欢歌面前的,就是萧景逸。
他的气味他的声音他的一切,都会刺激她内心的那片创伤,反反复复提醒遭遇虐杀时的每一个细节和每一寸疼痛。
眼睁睁看着萧欢歌无意识地毫无间断伤害自己的身体,伤口的鲜血流的越来越多,她却仿佛不知道疼死似的,往死里抠挖密密麻麻的伤处,萧景逸喉咙一阵哽咽。
恍惚之际,犹记得他那年被关押在萧家大宅的地下室,当时的她,还是个圆滚滚的小女孩,顶着一头的天然卷发,端来了一大盘糕点和饮料,偷偷摸摸送到地下室,朝他灿烂明媚地笑,“小哥哥,你饿不饿,我给你带好吃的来了,赶快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