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还原当时场景,可能沈明舒自己想通,就从那场雾里走出来了。”
陈望郅点点头,要知道这才短短一个月,他好像又重新认识了一个舒崽。
但不管怎么样,自己都要把他找回来。
记忆里那个总是露出虎牙笑得小孩,那双圆眼大而澄明,不应该被彻底埋葬。
明明最开始爱上的,就是他啊。
什么啊,把我带下来,又松开我的手。
陈望郅回到病房,轻轻捏了捏沈明舒的脸颊,他把耳朵凑到胸口处听他的心跳。
很小声的说了句。
“快回来吧,你不想要我的爱吗。”
他闭上眼睛,也因此没看到沈明舒悄悄颤抖的指尖。
舒崽是有些神经在身上的,但我只是为了写小说,真实世界上大概不存在这些,病症和治疗方法无从考究,就当是一部狗血小说,就快要走到头了,两个人要爱的明白一点,其实都是沈明舒,但就是要把高中的那个找回来。
他对陈望郅感情很复杂,埋怨肯定有啊,但更多的是爱吧,因此第二种性格出来才会那么恨,他知道一切和陈望郅有关系的事情,他不想要自己在变成高中那样,他才不要单恋,他要陈望郅跪着说喜欢。
但这样并不完整,所以陈望郅希望治好他,把幻觉和所有都解决了,两个人继续谈爱。
陈望郅和他都太爱对方,也明白刺应该扎在哪里。
他们都在行使对方赋予的权利。
爱是世界上最不可控的事物了。
坏狗
陈望郅没耐心等,都没到第二天,晚上他就出了院,顺带一提是把睡着的沈明舒打包带走的,他实际害怕沈明舒用眼泪让他在医院再待几天,这消毒水味谁爱闻谁闻吧。
等沈明舒睡醒已经是晚上了,他闻到饭香还有些迷糊“让我吃一口快让我吃一口啊。”等反应过来他跳下床,脑袋还有点晕,“陈望郅,你多大还逃跑?你羞不羞?”他被这狗男人气笑了。
陈望郅怕打针这件事,真是人尽皆知的小事了。
陈望郅丝毫没有当病人的自觉,还有闲心招呼他一起吃饭,绝口把他的刚才的话当耳旁风。
“吃一口吧,我厨艺应该没退步。”陈望郅把勺子和碗放在他手边的桌子上。
沈明舒其实不爱下床,床尾有可以推拉的桌子,直接可以平推到身前,不用的时候推到脚边。
陈望郅嫌他懒,但也没拒绝,买房子的时候还专门找人设计了这个桌子,可以说,他房间布局就没有沈明舒不合心意的地方。
好像,本来这个房子就是为了两个人住的。
1224被他留在以前老街的房子,但他的主机芯片在两地可以通用,他创建公司的时候就是主攻电子芯片的自动化管理方面,知道沈明舒是设计珠宝的时候,他又贴钱开了个珠宝设计组,部门里的员工和其他部门形成了足够鲜明的对比,研发部的每天脸色铁青像是被吸了精气,设计部每天打扮得珠光宝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