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书坚持:“我做不到。”
路墨眼珠一转,用三寸不烂之舌坑蒙拐骗言书:“言言,等你成功恶心秦砚奚,我就给你找一个你梦中情人的类型。”
“……”言书想到梦中的帅哥,成功被说服,“一言为定。”
第十九封
「致我最亲爱的奚奚奚奚宝贝:
当你地身影飘进我得视线,我地心脏就像被一万只蚂蚁啃了一样,痒不欲生!你地笑容比太阳还刺眼,照得我头昏眼花,连呼吸都变得七零八落!
每次看见你,我都情不自禁地想要抱头鼠窜——因为你的美丽让我惊慌失措,我像一只被雷劈中地鸵鸟,只会把头埋进沙子里,却藏不住我狼心狗肺般地爱意!
你地眼睛像两颗发霉地葡萄,酸酸甜甜地腐蚀了我地理智;你得声音像指甲刮黑板,让我耳窿眼花却欲罢不能!我地脑子已经被你搅得天帆地覆,连1+1都算不明白了,满脑子都是你地影子在群魔乱舞!
我愿意做你地跟屁虫,死皮赖脸地粘着你,哪怕你嫌我烦,我也要阴魂不散!就算你把我踹到银河系,我也会坐着ufo屁滚尿流地爬回来!
爱你哟,么么哒,抱抱,亲亲,咬你耳朵。」
——爱你爱得死去活来的:你的大冤种书儿。
夜深人静,路墨的呼吸声均匀绵长。
言书却辗转反侧,思索片刻,还是轻手轻脚地爬了起来,坐到书桌前。
她想写稍微体面的字体,好在秦砚奚那儿找回一些面子。
但事与愿违,苦练一个月的狂草后遗症在此刻显露无疑。
这不是狂草,言书愿称它为:疯草。
言书摸着下巴,晃了晃神,或许她的字体也能自成一派,那就叫“言体”好了。
说不定百年之后,艺术学院的教授们会为“言体”是不是后现代主义书法吵得面红耳赤。
那场面该有多滑稽。
可笑着笑着,言书看到张牙舞爪的字迹,就想起这一个月来被练字折磨得手腕酸痛的日日夜夜那宝贵的十分钟,心头没来由地窜起一股无名火。
“反正都是要气他的……又不是真的要追他……”
言书恶向胆边生,于是故意写错字、用错成语,向秦砚奚示威。
另一边。
美国。
秦砚奚已经对着电脑连续工作了七个小时,手指在键盘上敲击完最后几个键后,将修改好的收购方案发给远在国内的董事会成员。
11点整,黑色迈巴赫准时停在酒店门口。秦砚奚坐进后座,顺手翻开膝上的资料夹,翻阅起手中的资料。
“neurald的财务数据有问题。”他语速极稳,眼神一瞬未移地看着纸页,“他们去年第四季度的研发支出比前三季度平均值低了37,但专利申请数量却增加了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