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西平收回目光,看向前方。
他不怪王天华。狗永远是狗,主人换了一个又一个,狗还是那条狗。怪只怪自己,以为养熟了。
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
那些罪名一个一个砸出来——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故意伤害、指使他人故意杀人……
他听着,像在听另一个人的故事。
受贿?收了。该收的收了,不该收的也收了。有人送钱,你不收,就是不给人面子。不给面子,在圈子里怎么混?大家都收,你不收,你就是异类,就是威胁,迟早被踢出去。
滥用职权?用了。权力这东西,你不用,别人就用在你头上。
指使他人故意杀人……
他闭了闭眼。
那个名字,那件事,那十三年前的一个电话。
“有人骚扰我闺女。你处理一下。”
电话那头王天华问“处理到什么程度?”
他说“干净点,别留后患。”
就这么简单。六个字,一条人命——不对,不是一条,那个人还活着。活着坐在轮椅上,没有手脚,没有脸,活着比死了还难受。
回忆起那天自己打这个电话,他心里没有觉出一丝不妥。闺女被人欺负成那样,三次打胎,那个畜生骗她钱、玩她、用完就扔。他是当爹的,他不出手,谁出手?
法律?
法律能判那个人渣几年?三年?五年?出来之后继续祸害别的小姑娘?
他等不了。也不想等。
所以他打了那个电话。
十三年后的今天,他坐在这里,听别人念他的罪名。如果重来一次——
重来一次,
他还是会打那个电话。
或者,重来一次,干脆自己亲自动手。
就不会有现在这么不堪的一幕了。
张春和出庭的时候,整个法庭的空气都变了。轮椅被推进来的瞬间,旁听席上响起一阵悉悉索索的骚动,有人倒吸一口凉气,有人别过脸去。法官敲了敲法槌“肃静。”
轮椅上那个人——没有腿,裤管空荡荡地耷拉着;没有手,两团扭曲的肉放在膝盖上;没有脸,那张脸是疤,是肉,是熔化的蜡重新凝固后的东西。
只有一双眼睛。
那双眼睛从那张狰狞的脸上看过来,没有恨,没有怒,甚至没有情绪。只是看着,像看一个陌生人,像看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东西。
陆西平移开目光,看向证人席上的女儿。
陆娇娇站在那里,浑身抖,肩膀抖的像个筛子。
公诉人开始问话。
“证人陆娇娇,你是否。。。。。。”
“是。”
“证人陆娇娇,你是否。。。。。。”
“是。”
“证人陆娇娇,你是否。。。。。。”
“是。”
。。。。。。
女儿站在那里,像一株被风吹得东倒西歪的草,随时都会倒下。
陆西平看着她,心里涌起一种复杂的情绪。
那里面有一丝心疼——到底是自己闺女,看她这个样子,不是滋味。那里面也有一丝失望——这是自己的闺女?问什么就老老实实的往外倒什么,一点不像老陆家孩子该有的样子——挨了打不吭声,栽了跟头自己爬起来,刀架在脖子上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而不是站在证人席上,抖成那个样子,眼泪流成那个样子,问一句答一句,像个任人宰割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