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豪气地对胡冬雷说,「我买的起。」
扒着柜台看款式,胡冬雷也不急,靠在旁边的柜台上看叶欢选钱包。
叶欢最终看上一个黑色的,问售货员说,「同志,这个钱包多少钱?」
售货员,「8块6。」
「行,就这个吧。」
叶欢付了钱,售货员把钱包装到一个黑色的丝绒盒子里,然後给了叶欢。
该买的礼物都买了,叶欢就对胡冬雷说,「我都买好了,要回招待所了。」
胡冬雷,「你等我一下。」
胡冬雷又跑回卖钱包的柜台,不大功夫,手上拿着个枣红色的女式钱包过来了。
叶欢看到他拿着个女钱钱包过来,就猜到他要干啥了,不等他开口,就对他说,「要送你自己送,我不帮你送。」
胡冬雷,「……」
叶欢,「上次那两条鱼,艳梅姐都不要,这个钱包她肯定更不会收。」
胡冬雷苦笑了一声,「我其实知道她不会收。」
只是看到了,就想给她买一个。
把钱包装到了衣兜里,对叶欢说,「走吧。」
两人往楼下走。
叶欢忍不住问胡冬雷,「你真喜欢艳梅姐啊?」
胡冬雷白了她一眼,根本都懒得回答这个问题。
叶欢,「喜欢就去追啊,你这麽有本事,还有你解决不了的问题?」
胡冬雷一下站住了。
他跟连艳梅之间的问题,就是连艳梅怕万一她哪天回去了,他俩就得分开。
那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谈。
可这本来就是个假设,万一连艳梅她回不去呢?她总不能一直都不嫁人。
退一步讲,假如连艳梅真有机会回去,大不了,他跟着一块儿走。
反正在这里,横竖都是他一个人,就是走了,也没啥牵挂。
叶欢都说他有本事了,那凭他的本事,在哪儿不都能活的好好的。
至於连艳梅的弟弟妹妹,他跟连艳梅一块儿照顾就是了。
他叔叔忘恩负义,不代表连艳梅弟妹也忘恩负义。
换个角度想,这如果是他的弟弟妹妹,他可能也会义不容辞的挑起这个担子。
那就把连艳梅的弟弟妹妹,当成是自己的弟弟妹妹好了。
如果真养出一群白眼狼……这其实这跟连艳梅哪天就回去了一样,是个假设……那就等走到那一步再说。
这年头,谁知道以後会发生啥事,有操心这个的功夫,还不如好好享受当下。
胡冬雷,「你说的对。」
叶欢,「?」
胡冬雷,「走吧,我送你回招待所。」
叶欢感觉他的脚步都轻快了起来,觉得有点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