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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70(第6页)

他吓坏了,不敢再多停留一秒钟,只是跌跌撞撞地逃离了别墅。离开前,他偷走了一件黑色的大衣,以掩盖身上的血迹。他没有换鞋子,雨水浸湿了拖鞋,让他的脚步愈发沉重。他感到饥饿又疲惫,但又不敢停下脚步,只能漫无目的地在街道上乱晃。

和他们居住的廉价公寓不同,这个社区看上去干净又美丽,住在这里的人也很友善。雨停之后,他遇见了一对牵着狗出来散步的中年夫妇。他们对他糟糕的模样感到惊讶,并且好心地为他买了一块三明治。

“吃吧,孩子。”说完这句话后,夫妇二人便离开了,从未想过要获得他的感谢。

“谢谢……”他低声道,尽管那对夫妇已经听不到了。

虽然他很饿,但还是只吃了一半的三明治,剩下的那一半被他揣在了兜里,那是要留给妈妈的。

他不知道这里距离自己曾经住的地方有多远,只能向路上的人求助。他白天赶路,晚上在汽车站的长椅或者公共厕所里过夜,一方面是为了躲雨,另一方面是为了躲避警察的注意。饿了就去看看餐厅后门的垃圾桶,路过公园就用里面的饮水喷头解渴。

他就这样一路流浪,最后花了将近五天的时间才回到家。他从来没喜欢过那间廉价公寓,但在看到前台的公寓管理员用那口黄牙嚼着口嚼烟,嚼完后随口吐在地上时,他竟诡异地感受到了一丝亲切感。

口袋里的三明治只剩下三分之一了——因为路上太饿了,他忍不住又吃了一点,虽然满足了一点食欲,却让他感到很愧疚。

他爬上楼梯,轻车熟路地在发霉的地毯下找到了备用钥匙。打开房门后,他发现爸爸又喝醉了,躺在客厅的沙发上呼呼大睡。

他稍稍松了一口气,轻手轻脚地绕开沙发,拧动了卧室的门把手。

“妈妈……”他没能说完,因为一股剧烈的恶臭扑面而来。

妈妈躺在床垫上,一动不动,脸色苍白发青——她只是睡得太沉了,他告诉自己,然后继续往前走。床垫旁放着他离开前买的那瓶药,还有那个破口的老玻璃杯,杯子里的水飘着灰尘和苍蝇的尸体。

她只是太累了,他在心里说,小时候,爸爸妈妈不爱她,长大后,丈夫也不爱她,她只能依靠自己,只能相信自己。生活的路太泥泞,她走不动了,只好躺下来休息一会儿。

“妈妈……”他说,“我回来了。”

妈妈没有回答。

“我带了三明治回来。”他把那一小块三明治放在妈妈手上,“对不起,我把生菜都吃掉了,时间太久,我怕它坏掉。”

妈妈没有吃三明治。

他拿起角落里积了灰的脸盆,一如既往地去厨房里烧了点热水,把毛巾浸在盆里,回到房间给妈妈擦洗身体。妈妈的手和脚比他离开前肿胀了很多,掀开毯子后,床垫上全是她的屎尿,她已经死去很久了。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静静地跪坐在床边,凝视着妈妈的脸。她的眼皮上还残留着一点结块的睫毛膏,这让他想起了妈妈曾经哭泣的样子,想起黑色的眼泪从她的眼角滑落。

他帮她把毯子重新盖好,试着用湿毛巾替她把那块睫毛膏擦掉。妈妈的眼皮随着他的动作上下翻动,就好像她在向他眨眼一样。

做完这一切后,他走出卧室,回到了客厅的沙发前。爸爸仍在睡觉,对眼下正在发生的事情毫无察觉。

他本以为自己会很生气,会大吼大叫,亦或是嚎啕大哭——可当他真正开口时,喉咙里发出的却是某种古怪的,像发抖一样的笑声,那声音听起来很陌生,仿佛不是从他喉咙里发出来的。

那甚至不是冷笑,他只是在……笑。

为了舅舅,外公和外婆卖掉了自己的女儿。为了自己,爸爸卖掉了他和妈妈。为了妈妈,他卖掉了自己——是啊,所谓的“人”就是这样一种东西,可以被出卖,被践踏,被牺牲。

于是他笑了,因为高兴,高兴自己领悟了这个世界的真理。很多人直到三十多岁都不明白的道理,他十一岁就知道了,这难道不值得高兴吗?难道不值得发笑吗?熪瘛兴洸他什么也没有说,任何言语在这种情况下都变得毫无意义。他转身走向厨房,希望那把刀还留在水池里。它曾经切开过长毛的廉价汉堡肉,切开过略微腐烂的胡萝卜,切开过妈妈的手腕……是时候让它切开一些别的东西了。

爸爸一定会谅解他的——他本人就是这一真理的奉行者,不是吗?当你是强者的时候,就是可以随便伤害别人,卖掉别人,毁掉别人。

如今他了无牵挂,手里还拿着刀,他已经成为了比爸爸更强的存在,所以该轮到他来牺牲爸爸了。溢睲胱毕竟,他不仅很讨厌爸爸,想要让他去死,还刚好有一点饿了——

作者有话说:#其实没能完全修完,但时间来不及了先发出来,后面应该还会有一次小修。

#之前停更一周有点手生卡文,一直在复健中,结果偏偏在这种大概率会被骂的争议性情节里灵感大爆发,感觉自己大概真的是完蛋了_(:з」∠)_萟驰铏桄

第164章

汹涌的情感冲击让伍明诗有点喘不上气,以至于她没能意识到他们已经落地了——从几十米高的地方坠落,最终两人都毫发无伤——但这一情况不会持续太久,毕竟某人可不是为了让她“无伤”才来到这里的。

“你对我做了什么?!”应瑞把她压在地上,死死掐住她的脖颈,“居然偷看别人的记忆,这就是救世主的做派吗?我看是卑鄙无耻的偷窥狂才对!”

无论对方的过往多么令人触动,都比不上濒临死亡的求生本能。她试图推开他,但他们之间有着不可忽视的体格差距。她想用脚踹对方的裤裆,但对方的膝盖像铅一样沉沉地压在她的腿上。

老天,她可不能死在这里,否则小饼干肯定会愧疚一辈子的……她强忍着窒息带来的晕眩感,右手在地上胡乱摸索着,想要攥一把土扔到对方脸上,却意外摸到了一个冰冷而坚硬的东西,那是她的兵装素体。镒葕炛果然,关键时刻还是老伙计最可靠——她立刻往兵装素体里注入了精神能量,接着用她心爱的烧火棍给应瑞狠狠来了一下。

趁对方吃痛之际,她用力将他推到一边,反骑到他身上,用烧火棍压住他的脖子。

“哈……局势逆转了,没想到吧……”她将全身的重心压在了棍子上——她在力量上确实不如他,但力的角逐不只取决于体格和肌肉,还取决于是否有好的发力点,“臭狐狸,认不认输?”

可能是因为她的精神触须没有完全从应瑞的意识中收回来,当对方冲她呲牙的时候,她竟然能感受到对方打算召唤伴生灵。

必须阻止他……这个念头在她脑海中刚刚成形,应瑞的身体就猛然颤动了一下,像是某种病理性的抽搐。她甚至能看到他太阳xue上鼓动的青筋。一抹火光在半空中如流星般闪过,尚未勾勒出狐狸的影子,便悄然消散了。

“该死……”应瑞沉重地喘着气,“从我的脑子里滚出去,你这个……偷窥狂……”

搞得好像她很喜欢这么做一样,事实上她只是单纯地不太擅长控制这股力量,因为她以前根本没有在实战中用过它。

不过明面上,她还是厉声威胁道:“那就给我安分一点!”

与此同时,在如此近的距离下,伍明诗很难不注意到他眼角的淤青和嘴角的破口,以及衣服上零星的血渍……这显然不是坠落导致的结果,那么答案就只有一个了。

“……金鹿号对你下了最后通牒?”

“关你什么事?”应瑞朝她吐了口唾沫——他平时一定不常这么做,因为他在这件事情上完全不得要领,大部分口水最后都落回了他自己的脸上,而这似乎让他更加恼火了,“少露出那副假惺惺的表情,这个世界上我最不需要的东西就是你的同情!”

很难用言语形容她此刻的感受。一方面,她擅自读取了对方的记忆,无论是从侵犯隐私的角度出发,还是记忆本身带来的震撼,都让她难以对应瑞下狠手。另一方面,他那张讨人嫌的臭脸,充满攻击性的态度,以及毫不掩饰的杀心,又让她感觉对方实在是烦得要命。

短暂地在这种矛盾的心情中挣扎了一会儿,伍明诗最终决定不去想那么多,她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做。

“呸!你算老几,敢教我做事?”虽然她也不是吐唾沫的高手,但好在占据高低差优势,没有重复某人给自己搞了一脸口水的悲剧,“我爱同情你就同情你,不爱同情你就不同情你——你觉得恶心?那就对了,我就是爱看你这副生气又打不过我的样子。”

“你……”他脸色涨红,不知道是因为羞恼还是呼吸不畅,“你……等着……”袣褫擤逛“话说,我还以为你是那种功利主义的家伙呢。究竟是完成金鹿号的命令比较简单,还是和我签订契约比较简单,答案难道不是一目了然吗?”她说,“干脆现实一点,老老实实接受别人的帮助怎么样?”

闻言,应瑞只是冷笑了一声:“我说过,要我接受你的施舍,还不如直接去死呢。”

“说得好像给金鹿号当狗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一样——怎么,中年男人的鞋子对你而言舔起来味道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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