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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不是还来啊求月票(第1页)

不是,还来啊!?【求月票!】滥用职权四个字落下,审判席众人瞬间心头一紧。刘庭长此时已经顾不得这四个字其实压根就没在起诉书上写下这件事,而是凝眉,开始思考起来。这四个字可不简单。轻的很轻,重的很重!而就如刚才徐良所言这四个字很重。和带有颜色的组织几乎没有区别了,完全就是当地的刀枪炮!!!甚至说,徐良这番话还是“坏了,这是要逻辑闭环啊”被告方,李阳脸色一变,愈发感到棘手,心中不断大骂妖孽。法庭上但凡出现逻辑闭环,那所闭环的证据几乎可以不用再进行审理。而刚才,他本想用能力不行而非态度进行搪塞。如果是普通人。那大概率会与自己针对这一点进行细致辩论,从细节角度上出发,仔细辩驳出警的警察是态度问题还是能力问题。可对方不同。徐良直接用断手向正阳城发动攻击!这能有什么攻击性?毕竟找不到砍手的人,也查不到对方是否真的是因为润东编织厂而砍手。理论上这完全可以单独另立一起案件!但是!但是法院不是傻子!民众也不是傻子,法庭是人来操控,只要是人就可以联想,延伸思维串联逻辑。‘因果关系,在法庭也是极其重要的!’李阳脸色一黑,脑海中在思索该如何才能破解这一招。而此时。“原告方,你方是否有证据。”刘庭长紧忙询问一句。这件事可不兴听审席议论啊,还是得尽快引导思绪才对!“审判长,作案人员并未留下明确的痕迹,我方暂时无法向法庭提供明确信息。”徐良摇摇头。旋即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总之。”“我方判定,正阳矿企与正阳城吴国涛存在利益勾结,我方委托人极有可能是因吴国涛,才导致左手被砍!”“同时,多次行为已经可以表明正阳城并非能力问题。”“只是单纯的态度因素!!!”能力和态度,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能力差就差,最多让你菜就多练,招收点能力好的警察。可态度若是出了问题那延伸出的麻烦可就多了!“难搞啊。”刘庭长脸上流露出咂舌神色,他眉头拧成一个疙瘩,揉了揉眉心。一旁的赵义原本还沉浸在案子的棘手当中。可见了刘庭长这样虽然很不道德,但见此一幕,赵义的心情忽的缓解了些许,就好似喘了口气一般,有点庆幸。还好,自己不是审判长!法庭突袭正阳城官方哪有这么玩的啊,正常流程都是内部解决才对,徐良上来就把桌子掀了!偏偏此案关注度极高,官方不调查不行,还得针对这点深度调查一番,给民众一个答案,而到时这个调查可就不是调查了。得换个名字,叫‘fan腐’“怎么办?庭审还能进行下去吗?”刘庭长忽的对赵义问了一句。赵义回过神来,思索片刻道:“先按起诉书上来查便是。”起诉书哦对,起诉书!刘庭长回过神来。他现在忽的想起,刚才双方所说的完全就不在起诉书上。“原告方,针对起诉书所言,你方有何要进行陈述?”起诉书?声音落下,被告方的李阳却是松了口气。矿企那边他并不担心会出问题,暂时没有什么纰漏,他唯一害怕的只是将吴国涛牵扯进来,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劣势。虽说已经牵扯进了,但至少还有余地直到下一句。一道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话突兀般响彻在众人耳旁。“尊敬的审判长,我方怀疑正阳城‘稀土新材料公司’与正阳矿企有勾结!”“正阳矿企以威逼利诱,将张山杀害为手段得到润东编织厂的地皮,旋即与‘稀土新材料公司’进行合作!”“我方告正阳城稀土新材料公司,对方不正当竞争,触犯商业法!!!”告告稀土新材料公司!?这不是国企吗?刘庭长、赵义:?审判席三个法官愣住。还要告!?不是,陈述起诉阶段不是已经过去了吗,怎么现在还扯出这个了!?就连朱浩毅也是愣了又愣。作为整个案子的罪魁祸首,朱浩毅可是比谁都清楚案件究竟牵扯到了谁。如果说吴国涛和法院那边,他确实有点关系。但稀土新材料公司,这个国企对方是真和案子一点关系都没有啊!人家招谁惹谁了,根本什么都没干,只是当个土木学长老老实实抡镐子挖矿而已,和这件事真没牵扯直到“不对!”朱浩毅面色忽的猛地一变。他忽的理解了徐良要做的事情!但徐良的声音却继续传来。“尊敬的审判长,这是有关润东编织厂,地下矿物检测报告,是我在14号当天请人来做的。”只见徐良面色淡然,从公文包里掏出一份文件。文件上赫然是有关稀土矿的。“正阳矿企之所以收购润东编织厂,其因在于,润东编织厂所在地址并非荒地,地下藏着一座稀土矿!”“我方有理由怀疑。”“是稀土新材料公司与正阳矿企盯上这矿,双方合作,意图将矿以非法手段强行拿到手,从而赚取巨额财富!”“而事实也与所想相差不多。”“在我方前脚离开正阳城,后脚,正阳矿企便与新材料公司签订了合约,已经针对润东编织厂进行强拆,准备着手挖矿!”此话落下的刹那,现场众人微微一顿。紧接着立马错愕起来。“地下有矿!?”刘庭长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愕然。这便是不在当地法院审理的问题了。正阳城矿都开始采了,但结果法院这边还不知道而如果说,编织厂地下有矿的话“通了,一切都解释通了!”“难怪,我之前还在寻思,一个矿企闲着没事收购一个编织厂做什么,原来如此原来是地下有矿啊!”“稀土这东西我记得挺贵的吧,这东西简直就是暴利!”“正常挖煤矿死人都很常见,为了座无主的稀土矿而杀一个人抛开良心不谈,这确实很赚!”“正阳城还有好人吗!?”“”听审席众人脸上流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旋即便是震惊与恐惧。单看徐良所说正阳城已经黑的不能再黑了,普通人压根就没出头之日啊!“被告方,你方是否要进行辩驳?”刘庭长呼吸焦灼,催促被告方针对上述做出解释。朱浩毅脸色阴沉。解释?半真半假的话,他该怎么解释?解释个屁啊!完全不承认?不可能,润东编织厂的矿已经开始挖了,上头甚至不需要调查,只是核实一下,就能确定矿企确实是在签订合同前,就已经知道地下有矿。这点无可厚非,毕竟利用信息差买卖,属于合法商业手段。可他若是如此承认,那还怎么和新材料公司划分界限!?哦,难道说,虽然现实里的行为和徐良所说的完全一样,但实际上对方压根没参与,参与的只有自己?哪怕事实就是如此,可有人信吗?没人会信啊!!!逻辑直接陷入死胡同了,怎么走都是撞墙“坏了,这畜生”朱浩毅心中焦急,愈发愤怒,看着徐良的眸子闪出阴翳。李阳却深吸一口气,脸色难看道:“审判长。”“我方从未进行过威逼利诱,张山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均是正常商业行为。”“其自杀,正阳城警方推断是因内心脆弱,承受不住压力遂导致心理崩溃从而逃避现实的行为!”说着,李阳就硬着头皮递交一些文件。他说的这些话和徐良所说无关。理论上是不构成回答的,可他不敢回应。徐良的逻辑加上现实,他但凡敢回应,必然会落入对方的节奏之中。反倒不如脱离问题,直接阐述自己的证据!“在12号,我与张山达成协议合同,当天转款并签订合约。”“但,根据我方调查发现,润东编织厂并非独属于张山一人。”“而是由一位厂长,与多个副厂长进行合作,共同出资进行开办!”“也就是说,卖厂的收益应与对方委托人刘金水进行合理分配,但”李阳头脑清晰,虽然很急,但说出的话却逻辑很是明确。“当天下午,对方妻子消失,同时消失的还有几十万的转款!”“我方猜测,张山死因极有可能是因妻子卷款独吞并逃跑,导致没有钱与编织厂创建人进行分配财产,从而崩溃导致死亡!”这个解释。既符合了自杀,又摘掉了矿企,甚至还将责任转移到编织厂的内部。可谓是一箭三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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