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貌似惊讶,又貌似觉得我说话很难听一样。
他的一句话,让我一直记着。
他说:“我把你当朋友,你把我当奴才?”
我没有。
我只是觉得我需要一个无时无刻都为我想的人,我从未觉得他是奴才。
因为他的两次善意,我愿意养他,所以在我的一个永远下。
他同意了。
他搬来了我这里,我开始跟他一起去偷学。
后来、
我再也没有被抓到过。
不是说彼苍有很大的能耐,能够踩点踩的很好。
而是我现,那些巫师给了我善意,他们每次好像知道我来了一样。
制作东西的度会放慢。
他们的契友好像也都不在。
即使回来,彼苍也会第一时间现,然后带我迅逃跑。
我明白,那些巫师从未找上门的原因。
我就这样,像是一个小偷一样,学着。
这世界就是这样,真正的小偷,梦归从未偷到过东西,而我们这些世人眼中的君子。
都曾偷过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多讽刺啊!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着。
我有好好养我的鸟,有好好创新,在我学成后,我基本没有多少的积蓄。
我跟苏里不一样。
我觉得,我没必要去积攒一些东西,只有命!
才是最重要的。
我创新的第一件东西,是一条柔顺的尾巴。
长弓城的巫师,制造出的尾巴武器,都过于生硬,在打斗过程中,或许会折断有尾巴的兽人的骨头。
我的不会。
完美的贴合有尾巴的兽人。
自此、我声名大噪。
无数兽人来我这里购置武器,我将他们的特点一一记下,然后不断的改良。
后来,这份技艺,我扔进了交换处,卖了一大笔兽晶。
都喂了鸟。
有巫师曾说,我要是守着这份东西,在其他巫师拿着我制作的尾巴钻研的过程。
我能赚到很多很多。
我不是很愿意,我比较懒,懒得去做重复的事情。
没意义。
卖出去,我的鸟可以早些吃到很多兽晶,我也能腾出时间研制别的。
是啊!
我将彼苍当成我的家人,我所有的东西,都可以给他。
只要我还活着,只要我的巫力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