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
窗帘拉开。
阳光倾泄而入。
金芒如希望一般在地毯上跳跃着,燃烧着。
我微微眯眼适应了光线,整个人沐浴在朝阳中,思维似乎通透了。
文章误我,我误春光,既不能玉堂金马登高第,又不能流水高山名姓扬。
不如将它消除尽,把一片刻骨镂心一扫光。
「萤儿,放弃挣扎吧,遵从败气,安心做个渣男,你好,他好,我们哥几个都会好,你觉得呢。」
脑中莫名响起刘小温的声音,「你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对方也会得到他想要的,完美。」
是啊。
我想要的孟钦都会给我。
而孟钦想要的,是我。
那麽我和他在一起,就是双赢!
更何况,他和那个白月光姐姐还没有谈恋爱,我不算插足!
转回头,我看到自己放在尾塌上的书包,还是想笃定一下自己的心意。
从书包里翻找出零钱袋,拿出一枚钢鏰。
我闭上眼默道,字面就同意,花面就拒绝。
指尖一弹。
叮~!
腾空的硬币折射出光晕。
没待它落地,我抬手便将硬币握在了手心。
有答案了。
「我想……」
我想跟孟钦在一起!
虽然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渣女。
在我的字典里,对於渣女的认知全是接收而来。
一开始,是齐经理暗示了我,他说我是男人的思维,想的不是『长久时』,而是『朝朝和暮暮』。
关键是我没办法去想长久时,我不敢想。
我连自己的寿路都没办法保证长久时,怎麽敢去贪心旁的?
在此基础上,我要只想跟孟钦朝朝暮暮,不就属於情感欺骗吗?
我别着那股劲,我认为自己是对的,因为爱就是爱,应该像茗茗和芸芸那样。
对一个男孩子心动了,就爱上了,很盲目,却又无比的炙热和纯朴。
哪怕像小温那样天性内敛的人,遇到喜欢的女孩子也会情不自禁的呼叫起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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