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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再赴魔都(第1页)

「下面让我们有请……彭——向——明——!」

时间是12月14日上午,地点是鹏城一家高端卖场。

彭向明登台的时候,只看得见台下一片乌央乌央的人群,只听得见台下那几乎要刺穿耳膜的尖叫声。

他的任务是唱两歌——《少年》和《追梦赤子心》。

外加几句祝福的吉祥话。

价格是6oo万。

这比绝大多数歌手开一场万人演唱会,声嘶力竭地唱上1oo多分钟,赚的还要多。

也比绝大多数演员辛苦几个月,起早贪黑拍一部电视剧,拿到的片酬还要高很多。

这个价码……就算比起很多一线大品牌每年的明星代言费来,也低不到哪儿去了。

如果没有太多的野心,彭向明仅凭记忆里那些海量的好歌,借着第一步阴差阳错的爆红,就这么稳稳地一路走下去,就可以轻松地赚到很多很多的钱。

尤其这种成功,无疑是最容易复制的。

而且,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人或者公司,敢拿他彭向明不当回事了。

像当初经历过的《仙剑奇缘》那样,连合同都签了最终还是被人顶替掉的事,几乎不可能再出现在他身上。

音乐声响起,他很快进唱。

「换种生活,让自己变得快乐,放弃执着,天气就会变得不错……」

他的声音刚一响起来,底下的尖叫声顿时越密集。

很多女孩子可能根本就不是为了听歌来的,根本就是奔着来看彭向明来的。

事实上刚才他坐的车子开过来的时候,就已经被很多歌迷围堵了,大多数都是年轻的男孩女孩,而且女孩子居多。

一《少年》唱完,他的气息基本上没怎么变化。

这得益于最近半年的积极上课和练习,以及长期的大量的长跑对气息的锻炼,当然这歌本身不算难也是原因之一。

于是互动几句,问候下本地的观众和歌迷,顺带替活动方打几句广告,皆大欢喜,接着音乐声再次响起——

这是他第一次在公开场合现场演唱《追梦赤子心》。

这歌是他上辈子在得病之前就特别喜欢的一歌,得病的前几年,也一度从这歌里得到过很多的激励和力量,所以感触其实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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